公幼教保員請假 近1成5要自付代課費才能請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要求政府保障公幼教保員的休假權益。(教育部提供/林志成臺北傳真)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進行「公立幼兒園休假權益」調查,請特休假方面,有近1成5違法要求教保員需要自付代課費才能請假,僅不到3成的教保員是由學校付費聘代課老師,此外,特休未休完竟高達6成未依法換成薪資。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表示,在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身上,特別休假被忽視,部分學校將契約進用教保員特休比照教師請假規定辦理,要求教保員請假必須自付代課費、學期間不得出國等,他們的休假權益被剝奪。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在「公立幼兒園休假權益」調查中,收回近500則迴應,其中教保員請特休時,1成5要自付代課費、不到3成由學校付代課費聘請代課老師,其餘過半數爲不另請代課老師,由園內人力協調,但也衍生了人情壓力,使人員不敢依法請假。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接獲數個陳情案件皆完全無視勞基法規定,園所依據教師請假辦法要求適用勞基法的教保員請假應自付代課費;甚至有學校規定學期間不可以請假,只能在寒暑假請休,但寒暑假卻又被要求正常上班以節省延長照顧人力費用,致使教保員既無法休假又領不到相關鐘點費,根本兩面剝削。

另外有部分縣市規定園內教保服務人員請假,可由處理行政事務的增置教保員入班,但卻未想過其原有的行政職務會因入班協助導致工作無法如期完成,必須額外加班的情況下,也無加班費可申請,使此類教保員有苦說不出。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指出,請假限制多,進而衍生出超過6成的公幼教保員被迫「特休無休完,無法換薪資,只能遞延」的問題,若再未休完就只能犧牲自己的權益,公家機關擺明帶頭違法,藐視法規。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認爲,中央及各縣市教育局(處)應編列足夠預算及建立完善人才資料庫,只要教保服務人員請假皆聘用代理人員,以免影響彼此的工作事務,變相造成情緒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