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廣集團的無能與失格

(圖/本報系資料照)

20多年前,我擔任立法委員期間,負責主導協商《公共電視法》,幾經周折,終於在國民黨與民進黨的同意下,建立了重要的「協商式民主」(consociational democracy)機制,亦即其中第13條之規定:

「公視基金會設董事會,由董事17人至21人組織之,依下列程序產生之:一、由立法院推舉11名至15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二、由行政院提名董、監事候選人,提交審查委員會以四分之三以上之多數同意後,送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選任董事時應顧及性別及族羣之代表性,並考量教育、藝文、學術、傳播及其他專業代表之均衡。董事中屬同一政黨之人數不得逾董事總額四分之一;董事於任期中不得參與政黨活動。」

20多年後的今天,民進黨連戰連勝,五院獨攬,大權盡握,已成爲霸權式政黨;卻還想投機取巧、便宜行事,迴避公民社會和公正人士的有效監督,竟然要修法將上述四分之三門檻向下修正,以利主管機關運用裙帶關係,掌控朋黨人脈,將公廣集團降格,變成政府宣傳機器。這真是罔顧憲政法治,拒絕分權制衡,而且公然違背公共電視揭櫫的「公共」精神,實系公民社會之恥,民主進步之恥!

最近華視嚴重出包,而且顢頇無能,應對失據;甚至連總統究竟是誰都搞不清楚,連寫個道歉信都還會出錯。這些離譜的行徑反映出用人唯親、能力不足,以及政治正確、朋黨掛帥,纔是問題關鍵所在。如果今後繼續任由行政院和文化部主導公廣集團的人事運作,恐怕情況還會進一步惡化。

究竟何以致此?因爲老成凋零,人才不足,而速成班又後繼乏力,導致青黃不接!民進黨政府多年來的派系政治已將私人裙帶關係和朋黨網絡用滿用盡,濫竽可以充數,其結果就是僧少粥多,外行當道,終於一敗塗地!現在連基本的場面都撐不住了,最後,恐怕就只剩下「國王的新衣」。

怎麼辦?只有迴歸專業,任用非黨派和超黨派的專才,建立起專業治理隊伍,才能恢復士氣,重建信心,重起爐竈。簡言之,也就是必須放棄朋黨(cronyism)和親私(nepotism)的雙重考量,禮賢下士,選賢與能!

在過去國民黨執政時代,曾經有一些能人志士,想要積極地扛起建立公視品牌的重責大任。但在近年來不斷綠化、黨派化的陰影下,公視卻已變成政治掛帥的犧牲品,不但偏頗不公,而且不可親,也不好看。對於臺灣老百姓而言,在媒體資訊多元化的今天,公視和公廣集團早已變成可有可無。如果民進黨政府依然堅持要降低同意的門檻,據爲己有,那就將敲響公視的喪鐘,連帶地,也會將公廣集團一起送進加護病房。(作者爲中國文化大學教授、第三屆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