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言論事前審查 在野批惡法

銓敘部規定公務員「代表機關或使用職稱」發表與其「職務有關」的言論,須事前取得長官同意。對此,基層公務員紛表憂心。(本報資料照片)

銓敘部公告《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草案,規定公務員「代表機關或使用職稱」發表與其「職務有關」的言論,須事前取得長官同意。對此,基層公務員紛表憂心,質疑對公務員基於公益所發表的言論未予足夠保障,更憂公務員意見遭不當管制、甚至打壓。在野黨立委抨擊是事前言論審查、箝制言論自由的惡法。

獄政工會常務監事林文蔚昨在立院一場記者會,以自身經歷舉例公務機關對言論自由的不當管制。2016年他曾投書揭露監所無限期獨居監禁和電擊棒的管制問題,被記兩支申誡,最後由保訓會出面調處。他說,犯罪矯正是重要公共政策,揭露監所內部實況並提出反思,可讓關心人士、專家學者及官員透過第一線監所管理員所見,更清楚問題何在。

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蕭仁豪說,草案未充分保障公務員基於公益發表言論,令人憂心公務機關會濫用規範模糊處,任意打壓基層的意見。以警察來說,工作樣態有強烈的公共性和衝突性,需要更寬的意見發表交流空間。限縮言論空間,將減少警民互相瞭解的可能。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說,銓敘部是關在冷氣房制定法令,實際上不可行,若正式記者會、動態活動要回應問題,上級根本無法預先簽準;這是限縮主管機關發言,若因此被懲處,誰敢發言?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也抨擊,這是另類打壓言論自由,該法案跟NCC《數位中介服務法》異曲同工,是趕在選舉前推出控制輿情的惡法,讓民主倒退。

時力立委王婉諭指出,「職務言論」應有明確界線,若單純因「使用職稱」就須先經長官同意才能發表言論,很難不讓人質疑是事前言論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