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流感抗病毒藥 擴大適用再延長

公費抗流感病毒瑞樂沙。(鄭鬱蓁攝)

流感疫情持續增溫,衛福部疾管署28日宣佈,將第7度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使用對象,參考往年疫情約在隔年3月才下降,這次一口氣將適用期限延至明年3月底,只要有類流感症狀民衆皆可使用公費抗病毒藥物,這也是國內歷年第2長的擴大用藥期間。

疾管署疫情監測顯示,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次上週再度突破10萬人,已連續4周呈上升趨勢,本流感季至今併發重症病例累計741例,其中死亡164例。

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說,往年疫情約12月初開始上升,1月底到2月初達高峰,3月中下旬下降,因此再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適用期限至明年3月31日止;不過今年流感疫苗將自10月2日開打,預期疫苗接種後疫情會有下降趨勢。

這是本流感季第7度延長公費藥物使用對象期間,主要考量爲流感疫情短時間之內無法降太低,因流感疫情持續逐步延長到明年3月底,總計16個月。這也是繼101年度擴大用藥至H7N9指揮中心解散外(擴大使用期間爲101年12月1日至103年4月30日),總計17個月,是歷年第2長的擴大用藥期間。

至於本年度流感季用藥情形,疾管署表示,自111年10月1日至112年9月25日,共使用58萬4840盒;截至9月25日,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儲備量尚約有312.5萬人份。

疾管署表示,如有類流感症狀,可用COVID-19家用快篩輔助檢測外,如有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如經醫師評估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