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停等紅燈擋輕軌 恐遭裁罰

高雄1輛某客運因停等紅燈,車身佔用到輕軌軌道,導致輕軌列車無法順利通過。(翻攝照片/洪靖宜高雄傳真)

高雄1輛客運26日轉彎時在路口遇上紅燈,但因車身佔據輕軌軌道,導致雙向輕軌無法通行,交通局調查,該輛違規客運爲東南客運紅12區間車,駕駛因未保持路口淨空,除因依違反大衆捷運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也會依照虧損補貼相關作業規定懲處。

這輛東南客運26日晚間6時許行經前鎮區中山路與凱旋路口右轉後遇上紅燈,但車身的3分之1卻停在輕軌軌道上,導致雙邊要通行的輕軌全只能先停了下來,讓見狀民衆直呼:「太危險了!」由於輕軌列車必須等地上黃漆區域的行徑路線淨空,纔可通行,高捷公司則對於該違規行爲表示遺憾,並希望民衆應該遵守交通規則,後續若取得違規車輛車號,再向警方報案。

高市府交通局也追查出,該輛爲東南客運紅12區間車正要駛回場站,駕駛疑似未保持充足停車空間及路口淨空,以致阻礙輕軌列車通行。

前鎮警分局表示,該行爲已經違反《大衆捷運法》50條1項3款「非大衆捷運系統之車輛或人員,違反第44條第2項前段規定,進入大衆捷運系統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衆通行之處所,可處行爲人或駕駛人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

另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8條第2項「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不依車道連貫暫停而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交通局也會針對虧損補貼相關作業規定懲處,並責成東南客運務必加強所屬駕駛教育訓練並遵守交通安全相關規定,以維護行人及用路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