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拒載身障者 基市府:一週內懲處並強化宣導

發生公車拒載身障者事件,基隆市政府發言人餘治明(左)、基隆市公車處長陳新埤(右)公開向民衆致歉,強調將主動防範發生類似事件。(張志康攝)

基隆市公車爆拒載身障者,基隆市政府表示,將在一週內懲處涉案司機,並強化司機宣導。(基隆市政府提供/張志康基隆傳真)

基隆市政府日前接獲民衆投訴,指有一位使用電動輪椅的身障民衆,遭公車司機拒載。經過市政府及公車處進一步調查,基隆市政府發言人餘治明及公車處長陳新埤6日下午召開記者會,除公開向民衆致歉外,也表示將在一週內進行懲處,並強化公車司機的宣導,避免再發生類似事件。

基隆市公車處長陳新埤表示,市府在接獲民衆投訴後,便展開相關調查。發現事件發生在4日晚間6時58分左右,由林姓駕駛市公車處所屬的202路線,在行經部立基隆醫院站時,見到使用電動輪椅的民衆候車,非僅未協助民衆上車,還以無陪伴者及車上客滿等理由,拒絕身障民衆搭乘,並要對方等下一班車。

陳新埤表示,代表公車處向民衆致歉,表示公車處會加強駕駛教育,並呼籲站在乘客立場服務乘客,同時將訂定嚴格稽查標準予以落實。

餘治明表示,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公車司機應先安排特殊需求的民衆上車,待輪椅安裝固定後,再請一般民衆上車,影片中明顯只剩下身障民衆停留在原地,司機聲稱客滿,而忽略身障民衆的需求,當日的處置明顯不妥。

陳新埤也指出,林姓司機以身障民衆未有陪伴者一項拒載,卻無視民衆使用電動輪椅,原就有一定行動能力,認爲林姓司機有服務上之疏失。

餘治明強調,有愛城市的目標,應是兼具包容、尊重每一位市民朋友,我們無法坐視甚至忽略這類事情的發生,特別是社會上需要被幫助的身障朋友。爲此,市府將在一週內針對此事件進行懲處,同時加強每一位公車駕駛的宣導,避免此事件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