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min員工確診致北桃隔空交火 陳時中:雙方做法都沒錯

Garmin確診致北桃隔空交火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雙方做法沒錯,講法稍微有誤差。(讀者提供/賴佑維桃園傳真)

Garmin公司員工染疫,桃園政府質疑是因爲北市匡列到確診者家人(案15108),甚至還到工地上班,北市府副發言人黃瀞瑩則駁斥,案15108在6月28日第一時間匡列後就未上班,因而衍生兩市府隔空交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11)日表示,地方政府因爲時間差而有些爭執,做法上都沒有錯,只是講法稍微有誤差。

陳時中表示,整個案子從案15108傳給案15207,案15207再傳給案15245,因此桃園市政府認爲,爲何案15108已經被確診還去工地上班,爲何上班後又沒有被匡列,臺北市政府則認爲疫調已經做完全,所以雙方纔有誤會

案15108基本上被判定14860的接觸者,因爲兩人是夫妻,案14860是在6月29日檢驗陽性,接觸者也有上傳到接觸者追蹤系統,所以6月29日案15108被告知隔離後,6月30電子居隔單也同時開啓,6月30日到7月3日無症狀,7月2日進行接觸者採檢,並於7月4日確診。

陳時中指出,臺北市端對於接觸者匡列確實有做,第一時間就有上傳並將其列爲居家隔離對象,6月30日電子居隔單就開啓了,因此案15108在6月29日就沒有外出,但爭議在於該案爲何6月28日有去上班,但卻沒跟上班地點報告

陳時中表示,目前傳染期算法上,假設有症狀,可傳染期爲症狀出現日往前推三天,無症狀的感染期則由採檢日開始往前推算3天,換句話說,就是6月29日爲可傳染期,6月28日就不是可傳染期,所以可傳染期的相關接觸者就要展開另一波疫調和匡列,也因爲可傳染期在6月29日,和6月28日剛好差了一天,也因爲6月28日不是可傳染期,也就沒有被匡列的問題

陳時中指出,這當中牽涉到採檢日、發病日等因素,因此出現北市府認爲疫調有做好,桃市府則認爲怎麼沒有被告知,雙方在做法上都沒有錯,只是講法稍微有誤差,雙方因爲時間差而有爭執,希望大家可以互相體諒,並思考如何將跨區聯繫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