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公車上熟睡 突「褲檔有感」睜開眼嚇呆

新竹一名男子去年在公車上猥褻男高中生,遭到法院判刑。(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竹一名梁姓男子去年晚間搭乘公車時,發現鄰座的男高中生熟睡,竟伸手替對方打手槍,事隔2日,樑男再度遇上同一位高中生,便以相同手法猥褻得逞。新竹地院審結,依乘機猥褻等2罪,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得易科罰金27萬,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梁姓男子2022年10月3日晚間10時許自新竹火車站搭乘公車,當時樑男見車上一名男高中生熟睡,竟起色心,伸手握住男學生的生殖器替其打手槍,事隔2日,樑男又在同班公車上遇見同名熟睡的男學生,便故技重施,後來因男學生察覺有異而向公車司機反映,全案經由司機協助報警,全案才曝光。

新竹地院審理時,樑男坦承犯行,法官參酌男學生證詞及公車監視器畫面等證據,認定樑男犯行屬實,但考量樑男以向男學生父母支付12萬元達成和解,顯見有悔意等情狀,認爲暫不執行樑男的刑期較適當,依犯乘機猥褻等2罪,各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得易科罰金27萬元,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