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溪洲大橋下偷埋廢棄物「怪手司機活埋」 僱主同事3人遭羈押

橋頭地檢署偵辦掩埋廢棄物致死案,審理後向橋頭地院聲押李男等3人獲准。圖爲溪洲大橋下的挖土機。(資料照片)

高雄市旗山警方於今年9月28日在旗山區溪州大橋下發現一輛挖土機,挖土機駕駛李姓男子不慎滑落至死。檢警偵辦後,將李姓主嫌等3人移送橋頭地檢署,檢方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認爲李男等3人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向橋頭地院聲押李男等3人獲准。

檢警調查,此非法掩埋廢棄物集團共有4人,包含死者李男、主嫌李男,以及葉姓與錢姓同夥。且這4人都沒有廢棄物清除及處理的許可,爲了賺錢,違法收受廢棄塑膠製品、廢棄的矽酸鈣板等事業廢棄物,載運至高雄市旗山區溪洲大橋下方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分署的國有土地棄置。且李男掉入土坑,疑似被此不法集團丟包,不法集團成員僅通知警方,警方到場發現李男已經死亡多時。

警方訊後,昨天將李男等3人移送橋頭地檢署,建請檢察官聲押。檢方指出,李男等3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之非法清除廢棄物罪嫌及刑法第320條第2項之竊占罪嫌,且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