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式左轉」去年取締近6萬件 第一名是鳳山這個路口

▲▼洗刷「高雄式左轉污名警方加強取締。(圖/交通大隊提供)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很多高雄機車族爲了貪圖方便,自創「高雄式左轉」,容易與行人及轉彎車輛產生意外事故。爲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加強取締騎士未依兩段式左轉。根據統計,去年共取締5萬8959件,鳳山中山東路與維武路口最多,三民區九如一路與平等路口排名第二。

交通大隊指出,針對機車騎士未依兩段式左轉,經分析發生事故型態區分二種違規態樣:一、機車左轉彎時,不依規定行駛至對向待轉區待轉,而逕行穿越快車道左轉,易造成同向、對向直行車擦撞;二、趁停等紅燈時,先穿過人行道,等在路口另側,等變換燈號時,再比照行人穿越路口,易生與行人、轉彎車輛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2項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應依標誌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行駛: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

▲▼「高雄式左轉」?網友圖解給你看。(圖/翻攝自PTT、東森新聞

機車騎士未依兩段式左轉,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交通大隊統計,104年1月至12月取締未依兩段式左轉交通違規共計5萬8959件,在取締前十大路段分別爲鳳山區中山東路與維武路口、三民區九如一路與平等路口、茄萣東方路、鳳山區國泰路二段與南京路、鼓山區中華一路與慶豐街口鳥松區金鼎路與明誠一路口、前鎮區中山四路與凱旋四路口、鼓山區河西一路與馬卡道路口、三民區建國三路與市中一路口,以及三民區博愛一路與熱河二街口。

交通大隊說,交通路口疑未依兩段式左轉造成事故104年共計1896件,較103年1659件增加237件,佔所有事故比率2.27%,分析容易發生事故區域集中於市區人口密集區域道路及郊區交通要衝之號誌化路口,因機車騎士兩段式左轉需停等2次紅燈,用路人不耐久候,故有違規行爲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