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大同醫院招標案爭議頻傳 高醫工會批不符程序正義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質疑衛生局此次標案從委外經營改成醫療服務合作,恐是替長庚醫院量身訂做解套方案。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招標案爭議頻傳,經營權明年起由高雄長庚接手,民代質疑衛生局爲特定廠商量身訂做改標案,把過去常態慣例「委外經營」改成「醫療服務合作案」恐涉圖利,籲檢調介入調查。衛生局反駁指控非事實,大同醫院非首家醫療服務合作案,一切依法公開招標評選。

大同醫院經營權明年起由高醫大法人換成長庚醫療法人,招標評選過程頻招質疑,首先是衛生局爲了釋疑長庚條件優於高醫,公佈兩大醫療體系評比圖表時,用的是高醫在優先議約權階段所提條件,來對照長庚在參與公開招標時所提條件,由於高醫在進入公開招標階段與長庚競標時,已經把條件做出大幅的升級,對比圖表顯有不對等,引起高醫工會抗議不公。

高醫工會今天首度還原招標程序,認爲當時競標協商程序衛生局明顯偏袒,發生了違反原公告程序的情況,當兩家廠商正在等待委員給予追加條件以進行協商時,理應給予各競標單位50分鐘的討論時間,此過程可能涉及是否能同意或執行落實的考量,然而委員當時僅給予高醫約5分鐘的時間,不符程序正義,且有失公平性。

此外,衛生局與高醫協商「重度急救責任醫院」的關鍵過程中,評審委員在會議中逐條討論高醫提出承諾,主席突然加碼詢問是否能在3年內達成重度醫療責任醫院的目標,迴應時間過短,但事後得知,長庚承諾達成期限爲9年,若高醫有相同的時間,也有能力達成此目標,但都沒獲得公平陳述的機會。

衛生局則說,所述及公開招標程序皆依法依規進行,程序過程平順,現場並無異議,並強調本案仍在評選「議約階段」,任何一方「借外力以錯誤資料干擾進行中程序」實屬不宜。

市議員陳麗娜今天再度提出質疑,此次標案改成醫療服務合作,恐是替長庚醫院量身訂做,長庚在全國的總病房數早已到達5千牀,如果大同醫院繼續採委外經營,受限於法令,長庚沒有投標資格。

陳麗娜指出,目前高市9家市立醫院,其中民生、凱旋、中醫三家醫院是公辦公營,其他全部都是「委外經營」,也就是OT或ROT,包括委外給長庚的鳳山醫院也是如此。大同醫院目前也是委外經營,然而,這次辦理重新招標卻打破常態慣例,突將「委外經營」案改成「醫療服務合作」,使長庚得以成爲大同醫院的合作醫療院所,而非委外經營。若衛生局爲長庚解套是不是圖利罪?呼籲檢調調查。

衛生局反駁,經過2019年爆發新冠肺炎疫情的3、4年間的洗禮,發現對於部分市立醫院對於政策落實度明顯差異,如疫情期間「負壓隔離病房」整備?「實驗室檢驗量能與品質」是否符合防疫標準?

因此,爲了兼顧社區衛生醫療的發展政策,對所屬市立醫院落實公衛醫療及各項指標的任務,須更有實質權力介入管理,達到落實公衛醫療政策影響力,才決定採醫療服務合作。

衛生局也否認爲長庚更動招標條件,並表示,大同醫院不是高市首家醫療服務案,今年初市立聯合醫院與高雄榮總採此合作模式,且「醫療合作」案類型多樣性,全臺各地皆有醫療院所採行。

最後衛生局強調,在防疫、急重症醫療及公衛健康指標,攸關市民權益,希望能擁有更多主導權,而非僅是委託業務經營。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招標案爭議頻傳,民代質疑標案從委外經營改成醫療服務合作,恐爲特定廠商改標案涉圖利。本報資料照片

高醫工會質疑高市衛生局公佈兩大醫療體系評比,基礎顯有不對等,有失公允。圖/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