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委外廠商「曝曬」捕獲蛇只 林務局:一定按契約開罰

今年4月高雄市農業局委外捕蜂捉蛇廠商成功捕獲王錦蛇(臭青母),但被民衆拍到返程途中將蛇連袋子掛在後車門把讓烈日曝曬,除了招來各界批評外,事情發生已逾2個多月,也引來是否如實開罰的質疑。(林雅惠翻攝)

今年4月高雄市農業局委外捕蜂捉蛇廠商成功捕獲王錦蛇(臭青母),但被民衆拍到返程途中將蛇連袋子掛在後車門把讓烈日曝曬,除了招來各界批評外,事情發生已逾2個多月,也引來是否如實開罰的質疑。林務局強調,若違反作業規定而影響動物福利,地方政府一定會依照雙邊契約開罰。

面對高雄市農業局委外廠商的作業疏失,有民衆指出,被委外捕捉蛇這件事,不該以炫耀的方式凸顯給大衆看;另有民衆說,臺灣動物福利的在不同物種有着截然不同的標準,「如果換作貓狗,敢這樣草率行事嗎」?

動保處已對此表示,依高雄市捕蜂捉蛇相關作業規定,工作人員捕獲蛇只後運輸過程應妥善安置,並符合動物福利,包括場域通風良好、溫溼度適宜、蛇只單隻安置,這次廠商所屬工作人員未依作業規定執行勤務,將依契約規定將追究廠商責任,最重得扣罰契約價金總額之0.5%(新臺幣9萬696元),並得終止或解除契約。

林務局保育組科長鄭伊娟表示,每年行政院都有一筆捕蜂捉蛇的經費補助計劃給地方政府,該經費由林務局來審覈撥付。補助的原因在於地方人力不足,因此都是委外辦理,雙方契約內容都有針對運輸、安置、動物福利等有所規範,只要違反規定就一定會依契約開罰。

至於農業局是否會對委外廠商進行相關專業的審查?鄭伊娟指出,廠商投標會依「採購法」來委託,因此一定會有審覈的工作,無論哪家廠商接獲標案,地方政府也會對其進行工具使用、現場抓捕程序等的教育訓練,這次高雄捉蛇確實是廠商的疏失。

另針對使用蛇夾的爭議,鄭伊娟說,早期不鏽鋼材質的蛇夾只要夾了就是死,實在非常殘忍,因此林務局去年起有行文給各地方政府,要求全數替換成新式蛇夾,也就是前頭是軟塑膠,而且可以控制力道,也會要求委外廠商使用已更新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