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貸披上“租借手機”畫皮,借14萬需還42萬!上海警方破獲首例“租機貸”案
7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紅星新聞記者從發佈會上獲悉,今年截至目前,上海全市公安機關已偵破非法放貸案件30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10餘名。
在發佈會上,上海市靜安公安分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張臻峰介紹了上海偵破首例以“手機租借”名義實施非法放貸的非法經營案詳情。
她在“租機平臺”套現14萬
3個月內需償還“租金”高達42萬
今年1月,市民姜女士向靜安公安分局臨汾路派出所報警稱,因債務糾紛而被幹擾正常生活。據其陳述,2023年年底,她急需用錢時被“貸款中介”吳某聲稱的“無抵押、不看徵信、快速放款”等承諾吸引,先後從10餘個類似“租機平臺”上租得手機並套現14萬餘元,但在3個月內需要償還的“租金”已高達42萬餘元。
以姜女士“租賃”手機的平臺之一“芒果商城”App爲例,她將個人信息提供給客服後,就在線上簽訂了“分期租賃協議”,約定姜女士“租借”一部價值9000元的手機,分12期在3個月內返還平臺18000元,期滿後取得手機所有權。在收到首期租金後,平臺即從手機市場將手機快遞發出,然而在收貨之前,吳某就讓姜女士修改收貨地址,將手機直接送往指定商戶回收,經過評估後做價8700元,扣除吳某墊付的首期租金1500元和所謂“中介費”900元后,姜女士僅收到6300元。
名爲租借手機卻不收貨自用,而是直接通過手機商戶回收套現;“租金”雖然分期但總額遠超手機市價,年化利率超過400%……民警由此研判認爲這不是一起簡單的債務糾紛,背後很可能隱藏着非法放貸的犯罪行爲。
張臻峰介紹,本案中,姜女士從始至終均未真正收到過手機,而是收到現金;發貨的手機商城方、回收的指定商戶也處於鏈條中。
“我們結合了報案人的實際目的跟需求,對租機商城、貸款‘中介’及手機回收人員之間的相互關係和作用來評估,發現收到借款的人和租機平臺的真實願望都不在於實物手機,而在於現金。”張臻峰說,“綜合研判,這就是一起披着出租手機賺取租賃費用的合法外衣,實際變相高利放貸的犯罪行爲。”
警方集中收網:
5個平臺累計非法放貸2000餘萬
2024年2月,上海公安將“芒果商城”實控人戴某、“貸款中介”吳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獲。到案後,戴某、吳某等人如實供述了以出租手機爲幌子實施非法放貸的犯罪事實。
經查,犯罪嫌疑人戴某於2023年10月購入一款非法租機App,並夥同吳某等人開始非法放貸。戴某負責運營App平臺,與客戶線上簽訂租機協議並採購、出租手機;吳某等“中介”人員則負責尋找、推薦客戶並指導客戶將手機套現,實現手機在“平臺-承租人-市場”之間的流轉,最終完成變相放貸行爲。其中產生的手機價值2倍的高額租金以及回收差價、“中介”費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擔,年化利率超過400%。截至案發,“芒果商城”已與近百人簽訂租機協議,涉案金額近160萬元。
張臻峰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本案中,“芒果商城”App爲戴某向他人定製的非法租機App,不具備相關資質、未獲相關部門許可,由“中介”等人通過二維碼向借款人提供軟件,此類“定製”App中,所謂的“租賃物”除手機外,還包括平板等電子產品以及儲值卡等。
在此案的偵破過程中,警方還循線發現了其他多個類似的租機貸平臺,這些平臺之間往往會共享“客戶”,通過“中介”誘導同一借款人在不同平臺租機,從而實現大額放貸目的。
5月23日,靜安警方對5處犯罪窩點進行集中收網,先後抓獲柚柚商城、優租、壹點商城等5個非法放貸平臺的實控人趙某、鄭某、劉某及貸款“中介”王某等11人。經初步覈查,這些平臺已累計向不特定人羣非法放貸2000餘萬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戴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已被靜安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趙某、鄭某、劉某、吳某、王某等14人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已被靜安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紅星新聞記者 陳馨懿
(來源: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