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案/小兔:高鐵票10元手續費要助理自付

新竹市長高虹安昨天前往臺北地方法院出庭。記者曾原信/攝影

合議庭也安排高虹案前立委辦公室主任陳奐宇、法務主任陳昱愷作證,不過庭審時間冗長,從早上9時30分到傍晚6時,陳奐宇未作證完畢,高虹安沒機會說話。

高的律師陳宗豪提示卷內帳本表格,並針對高前國會辦公室公關主任王鬱文帳項請黃惠玟作證。黃說,一開始她記帳並不清楚,後來高虹安要求一定要記到清清楚楚,高對零用金出帳有意見時會碎念。

律師再提示王鬱文曾稱零用金可自行決定筆錄,黃惠玟說那是感覺問題,稱自己連10元都沒有決定權;高告訴她,助理去超商拿高鐵票的10元手續費,應要助理自行負擔。

黃惠玟說,高虹安有一天突然覺得洗頭錢、吃飯錢要自己付,就在內帳上勾選出個人應付的,付了再要求她把帳銷掉;高會盯着帳說「妳要把那個刪掉啊」,因此整分帳要重新算過。

黃惠玟稱,零用金的錢也用在黨部,如助理搭高鐵去臺中的高鐵票10元手續費、黨部辦活動給廠商搭舞臺的錢轉帳手續費、臺中黨部拜拜買水果與金紙錢、開張的裝潢費,「黨部不願付的就從零用金出」。

儘管昨已是3月以來高虹安第4次出庭,場外仍有17名里長聲援。高說,「一切配合司法程序,相信法官會依據法律和客觀事實證據判斷」,市政不會有任何延誤,都按施政藍圖、既定步調在走,這一年多來,已逐漸證明許多政策的效益,相信市民會愈來愈有感,自己和市府團隊一切以市政爲最優先、市民福祉爲最大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