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疫苗採購爭議 疾管署:涉商業機密內容得不公告

高端疫苗採購爭議 疾管署:涉商業機密內容得不公告(本報資料照)

行政院長陳建仁9日在立法院表示高端疫苗採購案有決標,疾管署晚間發新聞稿說明,有關高端疫苗緊急採購案是否刊登決標公告議題,均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各類防疫物資的採購案件,若涉商業機密,依法可以不將決標內容納入決標結果公告。

立法院今天舉行臨時會,邀請陳建仁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列席,提出「是否公佈高端合約?是否圖利廠商及危害全民健康權益?」專案報告。邱顯智質詢時質疑,政府未依法落實決標公告,陳建仁則表示,「政府都是依法辦理,請不要用假消息打擊政府。」

邱顯智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行政院在書面報告指稱,新冠肺炎疫苗完整合約不公開,並非僅針對臺灣,而是全球各國皆然,其實並非事實,因爲根據網路公開資料顯示,世界各國公開新冠疫苗合約者不乏少數。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晚間透過新聞稿說明,爲執行防疫業務,辦理各類防疫物資之採購案件,包含疫苗、藥品、防疫器材與裝備等各項防疫物資,若無特別簽訂商業保密條款,原則上均依「政府採購法」第61條辦理決標公告。

疾管署指出,依採購法第61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84條規定,在特殊情況下,若決標內容涉及「商業機密」,機關得不將決標內容納入決標結果公告,及對各投標廠商書面通知。

疾管署表示,因此,辦理各項防疫物資如COVID-19疫苗、猴痘疫苗,及COVID-19用藥瑞德西韋(Remdesivir)、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等採購,涉及商業保密條款者,皆依此項規定辦理。

疾管署表示,今天立法院質詢時,未能第一時間傳達正確資訊,對於已將未刊登的決標資料(內容僅包括公告標案案號、開標時間、決標日期、登入日期)傳送至工程會電腦資料庫,誤認即屬決標公告之意,深感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