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材生赴美留學「結婚生子」躲兵役!37歲才返臺慘了
畫面爲憲兵指揮部指揮官視導教召整備,期提升訓練成效。(憲指部提供)
臺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多年前出國留學後遲未返臺入伍服役,對於區公所寄函催告多次視若無睹,一直屆期未歸。法院審理,依《妨害兵役法》判處6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現年37歲的林男過去以國外就學名義申請覈准出境,明知役男出境處理法規定,最遲應於年滿33歲,即2020年2月1日前返過服役,卻仍屆期未歸。北市文山區公所曾於2019年6月間函送信件至林男母親的住處,並由社區管理員簽收,明確規定林男須在指定時間返國履行兵役義務。不料林男卻意圖避免徵兵處理,屆期仍未返國按通知書所指定的時間、地點接受徵兵檢查,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
臺北地院審理,審酌林男明知我國役齡男子皆有依法服兵役的國民義務,竟於以國外就學名義申請覈准出境後,爲繼續在國外工作、結婚及生活,屆期滯留國外不歸,待達除役年齡後始行返臺,藉此規避服役,破壞我國兵役制度公平性。
法官認爲,林男衡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別無其他前案紀錄,考量他具長年於美國工作的經歷、優秀外語能力及銷售長才,現擔任家族企業市場部業務經理、雙親年事已高等情狀,判處6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