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民上街堆物示威! 焚燒「國慶橫旗」抗議《禁蒙面法》
▲香港禁蒙面法5日將生效,許多港民爲此上街抗議。(圖/路透社)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4日宣佈,將引用《緊急法》通過《禁止蒙面規例》,從5日凌晨正式生效。對此,許多香港民衆感到不滿,上街發起遊行,反對這項規例的啓動,甚至有人當街拆下大陸國慶橫額,在街上焚燒。
綜合港媒報導,林鄭月娥宣佈通過《禁止蒙面規例》後,許多港民下午1點在中環聚集,沿着遮打花園一路走到ifc國際金融中心,遊街期間,有港民高喊「解散警隊,刻不容緩」等口號,同時呼籲市民「5日銅鑼灣Sogo見」。
除了中環以外,許多港民也在九龍塘、旺角、沙田等地聚集,沿街高呼口號,堆放障礙物阻塞交通,隨後引火焚燒。
由於許多人在街上示威,旺角新世紀廣場指出,爲了保護賣場人員、店家的安全,商場在6點整正式關閉,比平常打烊時間提早了4個小時。
▼港民上街抗議禁蒙面法。(圖/路透社)
許多港民下午5點30分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聚集,高喊「我要戴口罩」、「香港人反抗」等口號,在現場派發口罩,以表達對《禁止蒙面規例》的不滿。此外,還有港人爬上中環天橋的遮雨棚,拆下大陸70年國慶的橫額,當街焚燒。
港府公佈的《禁止蒙面規例》指出,警務人員在任何公衆地區發現任何人配戴蒙面物品,且合理相信該蒙面物品可能阻止識別身分,就可以攔下該人,要求去除蒙面物品,進行身分覈實,如果蒙面者不遵守要求,最高可罰10000元及監禁6個月。
此外,《禁止蒙面規例》訂有「合理辯解」,讓蒙面物品使用者可以提出免責辯護;而這些合理辯解的範圍包括醫學健康理由、宗教理由、從事專業或受僱工作,且該專業工作進行時,必須蒙面以保障自身安全。
▼許多港民爲此上街抗議。(圖/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