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打擊公屋濫用,香港收回2100套

來源:環球時報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香港房屋署引入新政策加強打擊濫用公屋的措施,取得初步成效。

據香港星島日報網17日報道,爲確保公屋資源善用,房屋署去年10月起收緊公屋富戶政策,要求租戶每兩年申報居住狀況,曾作出虛假陳述而被取消的申請者,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署署長羅淑佩16日接受採訪時表示,收緊申報見到成效,超過200戶在被要求申報後主動交回公屋。截至去年12月中旬,已成功收回近2100套住房,預期本年度可望超過2200套,數量將創近年新高。

報道稱,房屋署還通過監察愛彼迎、小紅書等網上平臺,打擊濫用公屋。羅淑佩進一步透露,房屋署去年第三季度開始與物管公司合作,鼓勵物管人員在檢查或巡樓時,若發現有公屋很久沒人居住,便向房屋署反映;若確認舉報成立併成功收回,會在物管公司的查覈評分中“加分”。她說,下一步會研究查覈公屋住戶的內地及海外資產申報。

香港公屋即“公共屋邨”,是香港公共房屋最常見的類別。1953年12月石硤尾木屋區發生一場大火,當時當局爲安頓災民,開始興建簡單實用而租金便宜的樓房,標誌着香港公屋的誕生。它由政府或志願團體興建,出租給低收入市民。現在香港提供出租公營房屋的機構有3個,分別是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公屋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擁有香港入境權,收入不得超過“最高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蓄意虛報或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最高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截至2022年年底,香港約有1/3居民居住在公屋的出租單位。房委會最新數據顯示,每個公屋及居屋的建築成本分別爲92萬港元及109萬港元,按年增加兩成。羅淑佩說,房屋署要避免“賣一間虧一間”的最壞情況,不排除日後調整出售資助房屋的定價機制。

打擊濫用公屋獲得正面反應。物業服務公司協會第二副主席湯毓祺17日在電臺節目中表示,房屋署的做法能釋出信息,將盡一切可能防止濫用的情況。房委會委員、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認爲,多管齊下打擊濫用公屋漸見成效,他預期新一輪申報可望收回更多濫用公屋,認同查覈境外資產申報。(葉 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