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埠新費率覈定!明年起調漲1成
(港埠業務費調整重點。圖/港務公司)
交通部在3日覈定港務公司提報的「國際商港港埠業務費之項目及費率上限標準表調整方案」,港務公司也在4日公告,新費率方案將自明年元旦起實施。
港埠費率包含船舶停靠、貨物裝卸倉儲等各項港灣與棧埠作業收費項目,前次通盤調整爲1998年,至今已24年沒有調整。由於各項物價指數、油價與薪資等均已大幅調漲,民營港埠服務業者均期盼能調漲以合理反映實際作業成本。
調整後的新費率以調漲10%爲原則,並因應船舶大型化調整相關港灣收費級距:
(1)碇泊費:原6萬總噸以上,調整爲6至12萬、12至18萬及18萬總噸以上級距
(2)曳船費:整並未滿1400匹馬力級距,原5000匹馬力以上,調整爲5000至6000匹、6000至7000匹、7000匹以上馬力級距。
(3)帶解纜費:原1.5萬總噸以上,調整爲1.5至3萬、3至6萬、6至12萬及12萬噸以上級距,並新增浮筒作業纜工費加成50%。
至於棧埠業務費則均以既有級距費率調整10%,如裝卸費、棧租費、碼頭通過費等。
港務公司表示,此次費率調整因項目衆多,涉及國內外航商、船代、貨主、港埠作業業者等各方關係人,溝通期間感謝參與討論公(工)會、業者代表良性互動與建議,使此次費率調整得以順利,期望能借此改善港區作業環境,並帶動港埠服務業者提升服務品質及基層勞工薪資水準。
港務公司在今年初完成費率調整規劃後,並且分別在4、5月在辦理8場次座談,經綜整業者意見並評估對港口競爭力及物價影響;接着在6月22日辦理公開說明會,相關公(工)會業者於說明會充分溝通討論後無異議,港務公司將方案報交通部後,於10月3日獲交通部覈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