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坦然接受「婚內失戀」,還是想辦法讓感情回溫?
▲郭宗坤和柯以柔離婚官司卡了2年,近日法院判準兩人離婚。(圖/翻攝自柯以柔、郭宗坤臉書)
●H/一名愛情小說家,兩性作家,演說家,品牌創辦人,編劇,導演,詞曲創作人。經營「作家H」粉絲專頁。
最近的感情新聞中,最引人注目的大概是柯以柔的離婚訴求成功吧!因爲這件事情登上版面,又勾起很多在婚姻中感到不快樂的朋友或是讀者,寫信來跟我討論關於「婚內失戀」這件事情,其中分別有兩種「婚內失戀」的狀況,讓我想跟大家分享。
一種是很普遍的「婚內失戀」,也就是結婚之後,另一半失去了對自己的熱情以及親密,輕微者會說是不像以前貼心,或是不再浪漫了,嚴重的則是會直接說像是變了個人似的,諸如上牀這類事情,大概就像是等媽祖顯靈一樣地難以乞求。
而另外一種「婚內失戀」則可以說是進階版。一名女性朋友跟老公結婚多年,最近向我訴苦,說她失戀了。我原本以爲她的狀況就是上述的一般情形,沒想到她早就跟老公在婚姻內「愛情分手」,這次的「婚內失戀」,指的是她因爲從自己先生身上再也得不到愛情,沒了戀愛感,因而對外尋求!不料,卻被外面的男人玩弄了一番,有苦無處說的窘境,逼得她在自己先生面前大哭,但關係已經形同兄長的老公,卻是一頭霧水。
於是很多人開始討論起,如果真的「婚內失戀」了,到底該用什麼方法可以再讓感情回溫呢?
▲越來越多人在「婚內失戀」。(圖/123RF)
很多人都會以爲,可能想辦法做出一些讓對方回憶起當初悸動時的事情,就還有機會。像是男生可能就會搞浪漫,女生則會加倍獻殷勤之類。但在我看來,戀愛感這種由腦內分泌的激素,很難藉由重複同樣的行爲,去刺激進而產生類似的感受。面對「婚內失戀」這個狀況,努力去做些事情想要藉以達到的效果,與其說是讓對方恢復戀愛感,倒不如說是讓對方知道自己在努力維繫戀愛感,進而讓對方意識到並且思考彼此之間的關係,好讓對方也可以進一步努力改善或者維持。
討論到這一點,我覺得可能是整個問題的最大核心。那就是,婚內失戀,到底應該接受?還是得要想辦法改善?我常在文章裡面寫到一句話,就是,結婚其實是女人的二次投胎!因爲出生的家人無法選擇,即使是和自己個性不合的爸媽兄弟姊妹也格格不入的話,結婚就等於是自己組織家庭,選擇一個跟自己可以常相廝守的另一半。也就是說,如果婚姻裡要找的是家人的話,婚內失戀這句話成立的意義何在?畢竟我們從那麼多的資料以及新聞都可以理解,激情會退散,戀愛感會消失,那麼我們強求這件事情,是不是有點奇怪?或者說,當你的家人在家裡面得不到戀愛感,他出去外面尋找戀愛感時,妳應該生氣,還是該用不同態度面對?畢竟,他出去外面找尋戀愛感,也是會因爲時間消逝而退去,最終他還是迴歸家裡。當然我不是鼓勵人們出去找戀愛感,反而想要說的是,如果你只是出去尋找那稍縱即逝的戀愛感時,卻因此而失去了最適合走一輩子的另一半,是否得不償失?
最後,我或許只能用一句兩性裡的老話來解釋「婚內失戀」這件事情,那就是:婚姻是一場修行。這句話的意思其實就在於:任何追求快樂的事情,只要多了,就會上癮。一如戀愛感所帶給人們的快樂,因此所謂的修行其實就在鍛鍊自己,不要因爲那種腦內分泌物,才能證明自己快樂,做平常的事情,不強求許多標準外的激情,迴歸人生,可能纔會是婚姻中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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