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嫁的老公跑了!她摔傷無法生活 竟要與前夫所生的孩子養

改嫁的老公跑了,她因爲摔傷無法生活,竟要與前夫所生的孩子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化名)當年離婚後改嫁,但現任丈夫婚後不久無故離去。小萱日前不慎摔傷無法工作,導致生活無法自理需人照顧,加上名下無財產,每月雖領有老年年金2500元、中低老人津貼3879元,但仍不足支付安養中心每月3.7萬元費用,因此請求與前夫所生的2個孩子,按月各付8000元扶養費。

法院審理,小萱的2個孩子指稱,他們還年幼時母親就已長期離家,從未分擔家計,他們出生後就由父親及其同居人扶養照顧,母親在離家後不曾探視或扶養他們,造成彼此感情疏離形同陌生人,自應免除他們的扶養義務。

法官考量,小萱在2022年無申報所得,名下無任何財產,總額爲0元。僅按月領有老年年金2500元、中低老人津貼3879元,無其他補助。依據所在縣市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4419元爲基準,堪認小萱已無法維持生活,自有受扶養之必要。

小萱前夫的同居人到庭證稱,她去跟小萱前夫在一起時,小萱就已經不在了,2個孩子從小就是父親在照顧,她後來也有幫忙照顧,但她沒有看過小萱回來看孩子,小萱是在要離婚時纔有回來,根本就對孩子未曾盡過扶養義務。

法官審酌,小萱在孩子分別不到7歲即及4歲時,就離家且罕有返回、疏於照顧,也未曾提供任何扶養費,離婚後除未探視外更無扶養,2個孩子均仰賴父親及其同居人撫育成人。小萱無正當理由就幾乎未負擔扶養及照顧責任,並且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判決,免除2個孩子對小萱之扶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