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溺斃苗栗露營場、200家仍未合法 鍾東錦這樣說

苗栗卓蘭鎮一家違法經營的露營場日前發生遊客父子檔溺斃意外。(民衆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苗栗縣長鍾東錦主持縣務會議。(苗栗縣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苗栗縣露營場蓬勃發展,但苗栗仍有200家業者未申請合法,卓蘭鎮1家違法經營露營場,發生1對父子溺斃意外,苗栗縣長鍾東錦2日在縣務會議關注露營場合法化,並指示相關單位研擬法規,限期3個月或半年,要求各業者依規定申請登記,不配合者將取締開罰。

中央去年發佈管理要點,容許山地農牧及林業用地,設置1公頃以下的露營場,但只容許設置營位設施、衛生設施及管理室,設施面積不得超過全區的10%,最大面積不得超過660平方米,設施高度不得超過3米,並限制不得在水源保護區、水保特定區及地質敏感區等區域設置。

縣府配合推動露營業者合法化,就在積極列管輔導露營區合法經營之際,卓蘭鎮1家處露營場前幾天卻傳出1對父子溺斃意外悲劇,引起縣長鍾東錦高度關切,縣內露營場地經營現況。

縣府今天舉行縣務會議,鍾東錦除進一步瞭解該業者經營現況、是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也指示文觀局、行政處等相關單位研擬相關法規。

鍾東錦表示,強烈呼籲業者依法向縣府登記申請接受管理,限期3個月或半年,並寬限登記,至於不配合列管輔導的業者,將嚴加稽查取締開罰,以免負面形象影響其他露營區的經營,甚至衝擊縣內整體觀光休閒產業發展。

縣府文化觀光局長林彥甫說,目前全縣有300多家露營區業者,約100家辦理登記申請,近日將彙整相關資料,並在下次縣務會議中提出專案報告,強化對業者的列管輔導,以健全露營區的經營、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