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吵架他竟放大絕!兒奔逃驚喊:爸有槍恐嚇我 警起獲2槍40彈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1名林姓男子,11月6日晚上疑擅自使用兒子車輛雙方發生劇烈爭吵,林嫌一怒之下竟亮槍恐嚇,兒子報警處理,白河分局大批警力荷槍實彈迅速趕到,查獲林嫌起出2把改造手槍及40發子彈全案後依違反槍砲及恐嚇等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林嫌7日經檢察官聲押獲准,警方向上溯源追查槍枝來源中。

▲林姓男子與兒子發生爭吵,竟亮槍恐嚇其子,臺南市警白河分局迅速到場查獲,起獲改造手槍2把及子彈等物。(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警方指出,45歲林嫌與21歲兒子平日感情不睦常發生口角,11月6日晚上疑因林嫌擅自使用兒子的車輛,雙方因此發生爭吵,林嫌竟憤而持槍枝恐嚇其子,嚇得兒子拔腿狂奔,並打110報警稱「我爸爸有槍,方纔吵架拿出來恐嚇我」!

白河警分局獲報後,由白河派出所所長陳永旺,立即率全副武裝員警趕至現場,警方到場立即遏制爭吵及瞭解案情,林嫌起初否認犯行並藏匿槍彈,惟警方在盤詰中察言觀色,注意其目光飄移注意窗外眼神,經四周檢視終於在其住處後方防火巷中,當場發現並起出非法改造手槍2把及子彈40發。林嫌見事蹟敗露,乃向警方稱因個人喜歡槍枝,故從網路購買來收藏,警方除將槍彈送鑑驗採證,並向上溯源擴大追查槍彈來源。

白河警分局分局長陳明宏表示,本案端賴員警迅速到場,且查證過程中員警發揮高度警覺心洞察力,察覺犯嫌眼神飄移等不安反應,仔細搜尋在其住處後方巷道起獲非法槍彈,也阻止一場可能之父子相殘憾事發生。

警方呼籲提醒指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業於2020年6月10日修正,不再區分制式、非制式槍械,都以較重刑論處;未經許可,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槍砲、彈藥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民衆切勿違法而身陷囹圄,警方也將全力持續掃蕩非法槍彈、向上溯源,確維轄區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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