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黨同時出手 黃𬀩瀚研判徐巧芯最後結局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資料照,姚志平攝)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公佈臺捷援烏相關機密公文,遭外交部告發泄密罪,臺北地檢署已籤分他字案調查,將徐巧芯列爲被告。媒體人黃𬀩瀚研判,府院黨同時出手,徐巧芯最後一定被起訴。可能是3年以下的刑法132條第一項的公務員交付或泄漏機密文書。

針對外交部告徐巧芯泄密罪,黃𬀩瀚10日在《關鍵時刻》節目中表示,府院黨可說同時出手,因爲外交部長吳釗燮稱,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陳建仁都支持他,現在連民進黨都出來說徐巧芯已經「初四了」,一定要把她告到底,並認爲她毫無悔意,所以一定要起訴她。

黃𬀩瀚認爲,在這樣的壓力下,賴清德即將接任總統了,府院黨都出手了,徐巧芯最後一定起訴。起訴之後,法官覺得沒有什麼特別的,可能不一定判很重,這不是7年以下的國家機密保護法的罪,而是3年以下的刑法132條第一項的公務員交付或泄漏機密文書。

黃𬀩瀚接着點出,這不是很重的罪,可是徐巧芯確實有那個犯行,然後又一直講,她拿出「那個東西」就叫犯行。而民進黨臉書PO出「初四了!巧芯!」這張圖,似乎在暗示法官,要注意徐巧芯有犯意,而且她還一直講,這就表示她毫無悔意,所以在犯行、犯意都落實的狀況下,根據這一條,不起訴她,看起來是絕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