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兄姊都走了!單身叔贈房產給侄子 竟能省下這筆稅

遺贈取得房屋,免申報契稅。(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一位年邁叔叔未婚且無子女,其父母及手足也已不在人世,擔心遺產無人繼承,因此有意預立遺囑,將名下房產遺贈給侄子。後續侄子取得叔叔遺贈的房屋時,需注意相關稅負事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該名侄子取得叔叔遺贈的房屋屬非契稅條例第 2 條所稱之不動產交易行爲,(如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佔有而取得所有權),因此侄子無需辦理契稅申報移轉及繳納契稅。

儘管遺贈房屋免徵契稅,但若叔叔生前有欠繳房屋稅,侄子在辦理移轉登記前須先繳清欠款。

稅局提醒,如遺贈財產中包含土地,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應會同侄子共同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取得土地增值稅免稅證明書後,侄子方可前往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