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產科上演八點檔!爲電風扇爆全武行 男控繼母拿高跟鞋敲頭

雙方爲電風扇起衝突,阮女被繼子指控拿高跟鞋敲頭,法院審理後,認爲是繼子先挑釁,判阮女無罪。可上訴。(圖:shutterstock/達志)

高雄市陳姓男子與繼母爲了爭「吹電風扇」,在自家的婦產科診所中起爭執,雙雙掛彩,陳男不甘心,提告傷害罪;兩人鬧上法院時,陳男的父親直指兒子是自己撞破頭,法官分析相關事證,認爲陳男頭上的傷無法證明是繼母造成,判繼母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2年5月12日,高雄某家婦產科院長的兒子和阮姓繼母因爭搶電風扇而發生爭執,兒子指控阮女拿高跟鞋敲他頭,害他額頭擦傷、手臂也有瘀青,氣得對阮女提告傷害。

高雄法院審理時,阮女坦承有跟繼子因電扇問題爭執,但當天是她要離開時,繼子拉她頭髮,又害她倒在地上,她纔會拿高跟鞋防衛,只是對方太高,根本沒有打到他。

法官勘驗診所監視器,認定雙方確實因電風扇啓閉起爭執,但繼子曾刻意用身體頂觸阮女,還曾說:「要讓妳沒辦法做人」,沒多久兩人離開監視器範圍,就傳出繼子「阿」的叫聲,隨後畫面又出現繼子拉着倒在地上的阮女雙手,將阮拖行一段距離。

法官依據畫面研判,認爲當時阮女躺在地上,被繼子拉住雙手拖行,雖阮女手上拿着高跟鞋朝繼子揮打,但並未看到有打到繼子額頭,若依繼子說法阮女是在演戲,又無法解釋他爲何要拉着阮女拖行。

且父親也稱是兒子抓着太太的頭髮,將她摔倒在地,他自己也撞到牆壁,額頭流血,作證是兒子先動手。法官綜合事證,認爲是繼子先以身體頂觸及說要讓她沒辦法做人,主動挑釁,阮當時已要離開,繼子又緊追在後,阮女摔倒後又拉着阮在地上拖行,判阮女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