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辯與女大生討論作業 妻開門撞見這一幕抓狂了

楊姓人妻狀告林姓女大生侵害其配偶權,橋頭地院審理後判林女賠償15萬元新臺幣。(本報資料照片)

楊姓女子撞見丈夫與林姓女大生在家裡的辦公室共處一室,當時丈夫僅穿着一件內褲,下體還呈現勃起狀態。楊女對此感到痛苦,以林姓女大生侵害其婚姻關係,求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但法官審理後認爲以15萬元爲適當。

判決書指出,林女明知道楊女的丈夫有家室,於2019年後便經常以進修、討論作業等理由出入楊女的家。林女與楊女的丈夫發展出超越一般的友誼關係,多次同居一室及發生性行爲。

楊女因爲撞見丈夫與林女共處一事,且只穿一件內褲,下體還勃起。這令楊女感到精神痛苦萬分,狀告林女侵害其配偶權。且楊女因此生病,經醫師診斷患有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的適應障礙症、急性壓力反應、適應性失眠症等病症。楊女依民法向林女請求50萬元慰撫金。

林女則主張,她沒有與楊女的丈夫同居,至今自己仍與父母同住。她並不否認與楊女的丈夫發生過性行爲,對此事深感悔悟,但因爲還在就讀大學,仍需仰賴母親資助生活費用,無法負擔過高的賠償。

法官審理後,認爲楊女的丈夫雖坦承與林女交往,也曾經發生過性行爲,楊女的丈夫只有回答:「是」,但沒有多做描述,據此難以認定兩人多次同居,且有逾越分際之舉止,楊女對此也無法提出相關證據。法官審理後,認爲林女賠償15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