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邑天坑」多贏的專業建議

新竹地檢署日前偵結竹北「特斯拉天坑案」,指豐邑機構偷工減料釀成天坑,嚴重危及民衆身家安全,起訴新竹縣長楊文科等多名公務員及建商人員。這個短短二年內發生八起內外部崩塌天坑的建案,並未在竹檢起訴後有正面進展,楊縣長澄清,豐邑也喊冤盼司法釐清事實還清白,那周遭民衆、購屋民衆及用路人該何去何從?

「丰采五二○」建案應算是臺灣有史以來最大膽違反建築成規案,本案九十七年四月二日就正式開工,當時就已被周遭居民多次陳情有道路沉陷問題,歷經二次建照變更,直到一○九年纔再度施工。根據檢調起訴內容,揭露結構外審通過基礎開挖擋土設施爲打設卅三點八公尺H型鋼擋土樁,但豐邑違反原設計,將H型鋼長度縮減爲十八點五公尺;而「丰采五二○」開挖大底爲廿五點四公尺,本案偷工減料的情境真令業界匪夷所思!擋土措施不但沒有貫入深度(深入大底下方),還未達開挖深度;當開挖到十八點五公尺附近,就必然產生開挖後的大規模破壞,遂在一一一年六月十四日道路產生第一次天坑。

自第一次天坑發生,後面又持續發生五次道路天坑(特斯拉天坑),期間十個半月就是豐邑和楊縣長持續在搶險與復工、停工循環程序中拉扯,其過程清楚反映在檢調起訴內容中。但不論如何,結果就是總計發生五次道路天坑,楊縣長對於豐邑天坑造成的社會觀感與民衆憤怒似乎無感。

豐邑在乎私益遠大於公益,檢調起訴後,豐邑認爲檢方是「是依傳統工法檢視此建案,與此案所施行的逆打工法,判斷有所出入」。技術上逆打工法是以永久結構地下室兼當臨時擋土措施,其構築順序是自地面往下構築,所以較深開挖面反而是弱面,加上前述H型鋼長度深層長度不足,一直強調復工對於穩定開挖面反而於事無補,也就解釋了爲何同一工地崩塌發生高達八次,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與人民恐懼,但豐邑一直在乎它們的「工進」,至於公共利益損失,法律上有何手段可爲民衆發聲?

不論楊縣長個人司法攻防,基於本案造成社會動盪氛圍及建商過度強調自身利益現象,楊縣長不妨宣佈二點:一、希望豐邑建設本於社會責任,提撥基金無條件負擔起鄰損賠償及周邊道路改良修復事宜,並應虛心接受各界建議,承擔本案造成的社會損失。二、在確保公共安全及社會觀感前提下,充分授權與尊重工務處專業處置,展開後續程序。

對於道路及鄰房安全建議如下:一、建議縣府會同豐邑訂出道路改善計劃時間表。二、地下管線由主管機關制定巡檢計劃,並檢查道路排水溝無破損。三、在「丰采五二○」完工前,持續進行周遭建築物振動頻率、自動化傾斜度及沉陷、道路及人行道沉陷、花臺裂縫計、土中傾度管、開挖區內外自動化水壓力等項目監測。

購屋民衆關心建物安全,有關地下室小樑更換後安全性,先由豐邑擬具安全材質證明、施工文件等送交第三公正單位確認;地下室上浮力疑慮,則應啓動建物本身之自動化變位監測,比照耐震標章啓動第三方施工監督。

豐邑建設忽略了品牌與公益,但政治人物的品牌是根基於民意肯定,楊縣長應三思創造多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