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光儲掀起“反內卷”浪潮,廠商的“好日子”要來了嗎

中國的新能源產業面臨前所未有的激烈競爭,風電、光伏、儲能無一倖免,價格殺入“卷死對手,逼死自己”的尷尬境地。然而,就在近期這一局面似乎出現了轉機。

近日,多個行業協會高調牽頭簽署自律公約。10月14日,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率先出手,在以“防止行業內卷式惡性競爭”爲主題的座談會中,限價方案得到與會人員一致認可,確定了0.68元/W爲行業最低成本,若低於該價格投標中標便涉嫌違法。10月16日,12家國內主流風電整機企業共同簽署《中國風電行業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環境自律公約》,公開承諾反不正當競爭、反壟斷,無正當理由不得以低於成本價格銷售產品。

約定之後,成果如何?第一財經記者梳理髮現,近期部分項目低價競標的情況有所改觀,但是仍有一些領域還在延續低價競爭的趨勢。中關村儲能產業技術聯盟報告顯示,今年上半年儲能系統中標均價相對穩定,但進入到三季度,中標均價達到歷史新低0.58元/Wh。不過,公開資料也顯示,近期國內多個風電和光伏的項目招標價格正在企穩或回暖。

國內某頭部儲能廠商創始人王琛(化名)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斷言這些跡象能否成爲衆多新能源廠商翹首以盼、改變命運的“拐點”,或許爲時尚早。但值得慶幸的是,開發商的招投標環節已經成爲全產業鏈統籌考慮的焦點,以價格主導的習慣正在被動搖,以及電力市場改革有序推進,這些因素將爲新能源從“價格競爭”轉向“價值競爭”打下可觀的基礎。

合力破除“唯價格論”

2024年三季度的財報季,以風光儲爲代表的新能源廠商中,極少有“笑着走出去”的。

據第一財經記者觀察,受產業鏈產品價格大幅下滑影響,硅料、硅片、電池、組件這些環節多數都在虧損。過去幾年,隆基綠能因表現出較強的盈利能力被稱爲“光伏茅”。但近期披露的財報顯示,該公司前三季度虧損65億元,成爲近10年來的首次虧損,也是公司有史以來的最大幅度虧損。

而在七大風電頭部企業中,儘管有四家營收、盈利同比雙增,但即便是以第三季度156億元總營收問鼎國內整機廠商峰值的金風科技,利潤也主要來自風場運營,而風機業績則在繼續虧損,其餘多家風電上市公司相關業務的淨利潤普遍表現爲虧損或者盈利微薄。

這種“增收不增利”甚至“賣得越多,虧得越多”的窘境,迫使新能源廠商主動求變。值得注意的是,這種改變靠廠商的“一廂情願”並不能促成,有關部門和資方對於安全和質量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標準越來越嚴是背後的重要推動力。

11月6日,工信部發布的《新型儲能製造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徵求意見稿)》提出,到2027年,要實現我國新型儲能製造業全鏈條國際競爭優勢凸顯,優勢企業梯隊進一步壯大,產業創新力和綜合競爭力顯著提升。高安全、高可靠、高能效、長壽命、經濟可行的新型儲能產品供給能力持續提升。新型儲能系統能量轉化效率顯著提升,熱濫用和過充電不起火、不爆炸,實現新型儲能電站電池模塊級精準消防,保障全生命週期使用的安全可控。

儘管文件尚未正式出臺,但多項政策釋放的信息已經明確。一位曾參與有關政策前期座談的企業家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管理部門對於儲能產品和行業的認識經歷了一段時間的成長,從早先的模糊到當下的明確。從上述政策呈現的結果來看,安全和可靠無疑被擺在了非常靠前的位置。“這幾年事故頻率有點多,以價格換質量的交易取向很難再延續了”。

“合力”之下,影響風光儲價格競爭的關鍵環節,招投標規則已經出現鬆動。

第一財經從業內人士處獲悉,近期某央企針對其擬招標的儲能項目修改了評標辦法,將技術評標權重、價格評標權重從原來的50%、45%,分別調整爲55%、40%。修改後,評標基準價變更爲,有效投標人數量超過五個(不含五個)時,以有效投標人評標價算術平均值下浮5%作爲評標價基準值;當有效投標人數量未超過五個(含五個)時,以有效投標人中的最低評標價爲評標基準價。

一位負責招投標業務的企業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分析,對比過去,當前參與招投標的企業有所減少,同時參與招標的門檻更高。有的集採方會對投標企業註冊資本、出貨量等方面有要求,有的則會限制最低價,防止部分企業犧牲未來的產品質量以換取眼下的競標優勢。

王琛表示,當前他所接觸的客戶對儲能產品質量以及指標的關注程度也發生了明顯改變。2021年開始,由於國內多地的大型儲能電站陸續投入使用,電站持有方對於電站的運營指標以及轉化質量的高低,已經有了真切的“體感”。

“去年有個企業在西南地區同一個時間點投了五個電站,其中一個電站用的就是我們的解決方案,今年電站的持有者在做集團的框採(框架協議採購)的時候,我們就順利入圍了。我們自己覆盤認爲,這既是因爲隨着電站運營使用,技術的差異化部分有明顯的反饋,也是因爲目前國內對於電站的安全要求標準在不斷擡高。”王琛分析說。

不過,王琛也稱,雖然這種趨勢使深耕技術的儲能廠商成爲受益方,但是短期內他並不會抱有過高期待。“我覺得儲能真正能夠完全實現商業價值的那一天,前提一定是完全的市場化。只有這樣,所有人才會以算賬的邏輯來看待產品,而不是爲了強制配儲應付差事。”

何以終結“死循環”

爲何拉動中國經濟的“新三樣”,風光儲會紛紛打響“價格戰”,走入越賣越虧的“死循環”?

如果要解決這個問題,就不得不回到現象的本質。業界存在三種主流觀點:一是認爲這是產能過剩的背景下,衆多廠商爲了佔領市場或消化產能而搶奪訂單的結果;二是認爲受一些央國企招投標中慣用的“最低價中標”規則影響,所以價格成爲競爭的最大方向;三是認爲以儲能爲代表的部分新能源產品,盈利模式不清晰,強制配置建而不用也就無所謂品質之說。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對第一財經強調,內卷的本質是基於“同質化”的競爭,如果不同企業的產品間技術含量或者服務差異很大,那麼內卷的問題將會大大緩解。正是在技術、服務和質量等各個方面提升空間不大的情況下,內卷需要淘汰部分落後產能,從而大浪淘沙促使行業迴歸到正常發展期。

王琛對此表示認同。他進一步分析,針對新能源產業而言,目前產能過剩的說法並不完全準確,更多是階段性產能過剩、結構性產能過剩,市面上真正能做到品質高端且價格實惠的產品並不算多,能夠完成上述目標的廠商也將擁有更多訂單,從而在這場激烈的戰事中倖存。

第一財經記者注意到,近期已有多個新能源招標項目非最低價中標,某種程度上說明一些企業正努力在質量和服務等環節拉開差異,並得到了招標方的認可。比如,布爾津100萬千瓦風電項目風力發電機組(含塔筒、錨栓等)及附屬服務項目,第一中標候選人爲東方電氣,投標報價爲23.7571億元,第二中標人金風科技的投標報價爲23.5028億元。

李錦表示,從以往的經驗來看,不僅是新能源,很多行業發展初期都曾因行業標準不完善、質量體系不健全等因素,導致招投標過程中缺乏一個相對全面的評價體系,而過分看重價格因素的影響,但是通過後期的實踐推進往往能夠及時糾正。

“在法治的前提下,按照市場規律去衡量考覈標準,建立起一套綜合考慮安全、質量、技術、服務等多維度的合理考覈體系是非常有必要的。讓標準更健康,才能推動買賣雙方的互惠共贏,這也是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李錦稱。

此外,也有行業人士對記者表示,由於風光儲的投資邏輯是“新基建”,開發商以央國企居多,一些開發商領導避嫌、省事的心理,也是招投標中選擇最低價中標方式或者將價格比例調至很高的主要原因之一。“一般一個任期是三到五年,如果項目出了事查起來,選擇價格低的中標人至少看起來是無話可說的,但是如果不是價格最低的可能就會有一些嫌疑。所以只要眼下項目不出事,質量次點但是價格最低也可以接受。”

對此,李錦表示,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某些央國企投資決策短期化的問題,解決這一問題需要更多機制上的改革和落實,比如建立中長期的考覈機制、採取終身負責制等。開發商不僅要關心項目初期的投資回報率,更要形成顧全項目全生命週期的投資理念。“只顧眼前,不管今後”的投資方式對於項目、新能源廠商和社會而言都是一種傷害。

改變需要多方的努力。多家行業協會就“反內卷”發聲以後,有從業者感受到了行業自律的暖意,也有從業者認爲聲明能起到的效果或許有限。“由一些行業協會發起的公約缺乏強制約束力,此前行業內也有類似的宣言,但是形式本身似乎大於實際影響,同時協會本身也會受到來自不同企業和不同方面的複雜影響,很難期待它成爲一個完全中立客觀的主體。如果由政府出面成立組織管理機構,或許纔會具備更強的影響力,但目前我還沒有聽說這樣的機構存在。”一位行業人士對記者稱。

對比風電和光伏的價格戰,除了結構性產能過剩和招投標規則取向的共性以外,儲能更爲特殊的一點在於,儲能本身並不能是發電的電源,其價值體現作爲發電高峰時儲存電量、發電低谷時送出電量的載體,但是誰應爲此支付較高的充放電成本,目前缺乏成熟的商業閉環。這意味着,許多風電和光伏項目配置儲能產品邏輯在於“符合要求,有就行了”,而不願爲品質更優質的商品支付溢價。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王永利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儲能在電力市場中的價值更多體現在電力輔助服務市場,以及電力現貨市場。目前,國內的中長期交易和現貨市場交易推進到了一定程度,但是輔助服務市場的交易流程、規則、價格等機制卻沒有完全建立起來。因此,儲能所具備的調頻調壓、短時調峰等價值沒有在輔助服務市場交易得到反映,而這些功能當前主要是由火電、抽水蓄能等傳統的靈活性資源來滿足。

“究竟儲能在電力系統中應該承擔什麼樣的功能角色,獲得什麼樣的市場收益?這些問題需要在更可靠的示範項目、更多元的應用場景中進一步明確,並以此完善電力市場機制。無論如何,建設新型電力系統不能單靠某一種或者幾種技術來實現,那些具有獨特功能價值的產品理應得到合理的收益,從而與開發商、廠商、供應商等主體間形成正向循環,共同促進產品創新和技術進步。”王永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