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國產化大鬆綁將溯及3-1、3-2期 恐幾家歡樂幾家愁
對此,本土供應鏈廠商聞言臉都綠了,部分開發商也憂心對開發案恐帶來不小變數,後續效應如何,是否會導致風電概念股全趴,形成「股災」,仍待經濟部9月底端出具體細節而定。經濟部將在9月底公佈3-1、3-2期國產化不可抗力、不可歸責事由具體樣態,採通案原則、個案審查,希望讓風場如期完工併網。
郭智輝今天(23日)下午分批與風電3-1、3-2期得標廠商座談表示,由於歐盟正與臺灣在WTO架構下進行諮商,政府有責任告知3-1、3-2期得標業者未來國產化政策走向,政府期望開發商要有國際競爭力。有關國產化一定會朝「開放」目標執行,惟仍在談判中,確切開放日期尚不知。
郭智輝提及,2030年出口製造業綠電需求有40%,希望開發商務必如期併網,在此前提下「國產化可以不受約束」,只要準時併網、時間on time,國產化就可鬆綁。至於具體方式,9月底前能源署會針對3-1期行政契約中不可抗力及不可歸責事由內容明確化,讓大家可直接和銀行談清楚;至於3-2如期併網得免除國產化義務辦法也會訂出來。
他並透露,公股銀行一定會介入參與專案融資,經濟部會盡全力協助,9月底或10月初也正籌組出海團,會由行政院高層率領公股行庫高層及主管機關,親自出海視察離岸風電設施,眼見爲憑,讓公股行庫以綠色金融力挺風電發展。
會中,唯獨CIP對此有些意見,因CIP是唯一在3-1完成採購模範生,改變做法對其未必公平。據悉,CIP憂心和綠電買家正洽談CPPA長約,恐因此談判生變,部分業者也擔心買家有錯誤期待,擔心綠電賣不掉。
惟據業者透露,郭智輝在會上霸氣迴應,如果開發商提高競爭力,與綠電買家簽訂CPPA之後,最後又賣不掉,由能源署研議按躉購費率全數由國家購回轉售,原則不會讓業者虧損,只是少賺,未來合作機會仍多。
儘管鬆綁國產化對開發商減輕成本並不大,但多數3-1、3-2業者認同經長展現很大魄力,認爲經濟部願意解決一部分問題。業者解讀,經長做法是有條件開放和開發商妥協,且回溯至3-1、3-2,但業者若做不到如期併網,就沒有豁免國產化義務空間,未來綠電賣不掉可能也不會回購。至於3-2期11月籤行政契約可否展延,業者說,只要併網時程不變,經長不反對給彈性。
至於其他議題,業者並提出,希望協調政府機關有效解決離岸風力發電「作業船舶」使用嚴苛限制,及早政策開放國外作業船型申用審查。至於開發商需加購10%「備用容量」費用,業者盼不宜加諸負擔,或另訂合理比例。至於臺電併網規費的調降,經濟部不排除可採「前低後高」訂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