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辱罵王室影片犯29罪 泰女要坐牢43年創紀錄

65歲泰國女子安昌因在網路上分享含有辱罵泰國王室內容影片,19日遭泰國法院判刑43年,是泰國史上因爲侮辱王室而實施的最嚴厲懲罰。(圖/路透社

一名65歲泰國女子因爲分享辱罵泰國王室的影片,昨(19)日遭泰國法院宣判43年有期徒刑,她的律師表示,這是泰國史上因爲侮辱王室而實施的最嚴厲懲罰。

綜合路透社、英國太陽報》(The Sun)報導,65歲泰國女子安昌(Anchan Preelert)於2014、2015年間,在臉書影音平臺YouTube上分享、上傳批評泰國王室的影片,觸犯29項冒犯君主法(lese majeste law),昨日遭泰國法院宣判入獄43年。

泰國刑法112條就是冒犯君主法,該法用意在避免民衆批評泰國王室,「任何人誹謗、侮辱、威脅國王、王后繼承人攝政王」,每次犯行都可能面臨3至15年有期徒刑,民衆可能因爲在侮辱王室的貼文按贊或留言就犯法。安昌原本被判87年有期徒刑,不過由於她坦承犯行,因此法官爲她減去一半刑期,全案仍可上訴。

安昌的律師帕威尼(Pawinee Chumsri)表示,這是冒犯君主法實施以來,泰國法院祭出的最高刑期懲罰。

2015年1月,安昌因在網路上分享被認爲具有煽動性的內容,遭泰國安全官員突襲住家,並且被關押直到2018年11月。

她的案子原本由軍事法庭審理,她一概否認指控,直到2019年大選後,案子轉交刑事法庭,安昌才認罪。

根據人權團體,泰國自2014年軍事政變以來,至今至少有169人因違反冒犯君主法吃上官司,2018年泰國政府曾短暫停止執行冒犯君主法,不過去年下半年,成千上萬泰國民衆走上街頭公開批評泰國君主體制後,官方又開始執行該條法律

自11月以來,超過40名泰國年輕社運學子因爲這條法律被起訴。18日,一名於2014年被捕的男子遭法院判處4年有期徒刑,法院認定他在網路上發佈的文章詩詞含有對王室不實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