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爐廢底渣成爛攤子 嘉縣大林鎮前後任鎮長互告

嘉義縣大林鎮前鎮長簡志偉今天到嘉義地檢署按鈴申告縣環保局、鎮公所涉嫌廢棄物處理法及瀆職。簡志偉表示,環保局鹿草焚化爐產生的廢底渣載運至大林掩埋場,便宜行事暫置在露天場域,任風吹雨淋、污染環境。縣環保局表示,大林掩埋場是合法的底渣掩埋場,符合環保規定,長期監控沒有污染疑慮,且底渣可活化再利用。大林鎮長許有疆表示,他是在收拾簡志偉遺留的爛攤子,他將提出反誣告。

簡志偉表示,上月大林鎮民代表會召開定期會,會中有鎮民代表質詢,年初從鹿草焚化爐轉運3936.37公噸暫置大林掩埋場乙事,要求許有疆說明;許有疆竟要求暫停錄影、錄音。

簡志偉表示,焚化爐渣本身含有重金屬、戴奧辛等有毒成分,並非等同一般沙石、僅用沙石車轉運、暫置;從前鎮長黃鎮瑜任內載運至大林掩埋場近9萬噸,及今年初進場近4000噸,不但皆未使用太空包防止揚塵,甚至便宜行事地暫置在露天場域,任隨風吹雨淋、污染環境。

因此,他針對嘉義縣環保局、大林鎮公所,草率處理焚化爐渣轉運、暫置皆有明顯瑕疵,涉嫌廢棄物處理法及瀆職等按鈴提告。

許有疆說,這是前鎮長簡志偉留下來的爛攤子,當初簡要求環保局承擔垃圾掩埋場的租金及進出道路所有租金,大林垃圾掩埋場原本就是合法的底渣暫置場,所以在鎮長黃貞瑜時代就有暫置使用。環保局付租金有使用的正當性。

他當時向代表會說明整個事件來龍去脈,是要讓大家瞭解整個過程,再來討論、建議,並沒有要求消音。

許有疆說,簡志偉爲博取政治聲量,將很專業的環保事件去頭去尾,誣陷他人浪費司法資源,非常不可取,他將提出反誣告。

嘉義縣環保局長張輝川說,大林掩埋場原來就是合法的底渣掩埋場,目前約有4萬噸,每年會清1萬噸底渣出去。大林掩埋場也是底渣緊急暫存場,底渣澆水後會結成團塊,不一定要覆蓋,澆水就有防治效果,符合環保規定,底渣是放置洞裡面,沒有空污疑慮,整個過程都有軌跡可查。每批出去都會再做檢驗,每月地下水質也都有檢測沒有問題,且如今技術可以將底渣活化再利用。

嘉義縣大林鎮前鎮長簡志偉今天到嘉義地檢署按鈴申告縣環保局、鎮公所涉嫌廢棄物處理法及瀆職。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