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無照17歲友酒後雙載!猛撞小黃噴飛「1死1傷」 他被判刑4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19歲林姓男子和17歲的彭姓少年夜唱喝酒,在明知有喝酒的情況下,把自己的機車借給對方騎,他則坐在後座,並在行經新北市板橋區時,撞上計程車,導致彭男送醫後不治身亡。新北地院認爲,林男明知彭沒駕照又酒駕,還放任他騎車,依過失致死罪判4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林男4月10日和彭男等友人在板橋唱ktv狂歡,凌晨2時散會時,他同意對方騎着他的機車回家,卻在橋區實踐路與駕駛計程車的陳姓司機對撞,導致林男頭部外傷顱內出血,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林男則是幸運無大礙

▼彭姓少年當下被彈飛。(圖/記者孫曜樟翻攝)▲肇事計程車前側損毀嚴重。(圖/東森新聞

法官表示,林男在明知彭有喝酒又沒駕照的情況下,讓對方騎車上路,這樣危險的事以一般智能而具有良知理智謹慎的人,都應該會制止,但他卻允許彭騎車上路,導致悲劇發生,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他4月徒刑。

另外,56歲的陳姓計程車駕駛一開始否認犯行辯稱,是對方自己來撞他,但開庭後認罪。法官認爲,當天車況良好,陳卻沒有注意車況,還在限速40公里的陸上超速17公里,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他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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