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財劃法3%首都條款?李柏毅喊話蔣萬安 希望全拿

《財政收支劃分法》立法院正修法中,其中首都3%條款引發各界熱議,臺北市議員李柏毅11日喊話,希望營業稅、首都條款3%都能留在臺北。(摘自臺北市議會雲端議事錄音)

《財政收支劃分法》立法院正如火如荼修法中,臺北市長蔣萬安11日上午出席活動被問到是否放棄3%的「首都條款」迴應,應該是要增加營利事業營業額的分配權重。北市議員李柏毅下午財建部門質詢表示,市長雖不堅持3%,但他還是希望臺北市有更多稅收,要求市府盡力從中央拿到更多稅款,給市民帶來更好的建設、社會福利等。

李柏毅說,北市獨享北市獨享3%的「首都條款」,被某些人定義爲金孫條款,對於蔣萬安表示,不堅持3%首都條款,但營利事業所得稅必須留在臺北,只能說他有自己考量。

不過,李柏毅表示,身爲民意代表,不只是營業稅,希望首都條款3%也能留在臺北,並指出稅收越多才能提供市民更多服務,他相信不分黨派議員都會希望有更多稅收,就算3%沒機會,市府也應積極爭取1、2%的首都條款,甚至用其他不同名目讓地方從中央拿到更多稅款,建設地方。

李柏毅指出,臺北市人口外移嚴重,很多民衆反映北市福利不夠好、壓力太大,建議市府增加長照、育兒、租屋補助等福利,對臺北市人口將有正面協助。

北市財政局長鬍曉嵐迴應,有稅收纔有建設,也能帶給市民更多服務,對於財劃法看法,他們一直思考到底要如何與其他縣市分配統籌分配稅款,包含營利事業營業額分配指標,如果能有1個公平合理的權重的話,其實是較合理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