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出爐 想在北市買房要不吃不喝16.2年

(臺北市要不吃不喝16.2年才能買房。圖/內政部提供)

根據內政部今(30)日公佈今年第3季全國房價負擔能力指標,臺北市房價所得比爲16.2倍,等於北市不吃不喝16.2年才能買房。其次是新北市12.96倍、臺中市11.34倍。

在本季6都房貸負擔率部分,臺北市及新北市均爲房價負擔能力「過低」等級;臺中市、臺南市爲房價負擔能力「偏低」等級,其中臺南市房貸負擔率首度超過40%;高雄市及桃園市爲房價負擔能力「略低」等級。

此外,其他14縣市房價負擔能力部分,屬於「可合理負擔」等級有云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基隆市及嘉義市等5縣市;「略低」等級有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臺東縣、花蓮縣、澎湖縣、新竹市等9個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