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設備非金屬外殼表面電阻的限值要求

在爆炸性粉塵或爆炸性氣體、蒸氣的危險場所,如煤粉、麪粉、鋁粉、氫氣等,靜電可能引發火災或爆炸,危險性極大。所以,爆炸性危險場所應儘量減少使用絕緣材料,當選擇電氣絕緣材料時,宜考慮保持最小絕緣電阻,以防止裸露的非金屬部件與帶電部件接觸時出現放電。對於非金屬的絕緣材料,可通過測量設備外殼的表面電阻,評估設備的防靜電能力。

表面電阻 surface resistance,單位爲歐姆(Ω),是指接觸測量表面的兩個電極之間的電阻。

根據IEC60079系列標準要求:

1、Ⅱ類爆炸性氣體環境中,電氣設備非金屬外殼的表面積超過一定限定值(如表1)時,需對該非金屬材料的表面電阻做測試驗證,確保:通過選擇材料,使表面電阻在根據IEC 60079-0 26.13進行測量時至少滿足以下其中一個要求:

⑴ 在≤1 GΩ,(50±5)%相對溼度下;

⑵ 在≤100 GΩ,(30±5)%相對溼度下。

2、Ⅲ類爆炸性粉塵環境中,電氣設備的非金屬外殼表面積如不超過500mm2,可不考慮靜電的風險;如超過該限值,則需做表面電阻的測試驗證。判定要求同上述Ⅱ類氣體環境表面電阻測試限值要求。對於無法滿足表面電阻限值的固定式安裝設備,可採用在#防爆#標誌後加“X”,設備上加相應的警告標誌的方式,並且在使用說明書中告知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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