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萊豬發言遭衛福部告發 蘇偉碩反控陳時中、吳秀梅誣告不起訴

蘇偉碩(本報資料照片)

蘇偉碩醫師因多次公開發表萊劑恐危害健康等言論,遭衛福部依違反《食安法》散佈不實訊息向刑事局告發送辦,蘇獲不起訴確定後,反控時任衛福部長陳時中、食藥署長吳秀梅2人涉誣告罪、並求償100萬元,臺北地院14日才傳喚蘇出庭,臺北地檢署18日就偵結,認爲陳、吳2人不構成誣告罪,將2人不起訴處分。

依法,蘇偉碩若不服,可以向臺灣高檢署聲請再議,尋求司法救濟。

2020年10月間,蘇偉碩在臉書、立法院公聽會上發表「萊劑促動TAARI的活(毒)性,可能是搖頭丸的250倍、進口含萊劑毒品,並非不吃就沒事,光呼吸就可能吸到萊劑吃素的人也會吃到,人體食用含萊克多巴胺殘留豬肉對精神健康之風險及造成自閉症」。衛福部認定他散佈不實訊息,向刑事局告發他違反《食安法》。

但高雄地檢署認定,蘇的言論縱有聳動不實、過度渲染,但並全然非出於惡意,不構成犯罪,去年6月24日偵結將蘇處分不起訴,去年7月,蘇與妻子到臺北地檢署,控告陳、吳涉犯誣告罪,另向臺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2人賠償100萬元。

臺北地院14日開庭審理,傳喚告訴人蘇偉碩,蘇出庭指控陳、吳2人行爲造成他名譽及時間損失,但陳、吳2人的委任律師則辯稱沒有侵害蘇的名譽權,法官諭知4月12日再開庭。蘇表示,目前尚未接到檢察官以告訴人身分傳喚他,他可將相關資料提供檢察官偵辦參考。

不過,檢方認爲,衛福部告發蘇違反《食安法》並無全然無據,亦非憑空捏造,由於告發蘇內容並無虛僞捏造不實,不構成《刑法》誣告罪,認爲沒有傳喚陳、吳2名被告的必要,2人罪嫌不足,今不起訴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