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擊對臺軍售 陸制裁2美企

美國國防安全合作署(DSCA)7日公佈,批准出售支持臺灣參與「愛國者導彈工程勤務及導彈效能鑑測計劃」的設備與服務,爲期五年,總價約1億美元,其中包含工程服務支援,以維持、改善愛國者防空導彈系統。這是美國總統拜登上任後第二度對臺軍售案。

美國國務院當時表示,這項軍售案基於「臺灣關係法」,使臺灣軍隊持續現代化並保持可靠的防禦能力,符合美國國家、經濟與安全利益,也將有助於提高臺灣安全,維持區域政治穩定。

但中國外交部迴應指出,計劃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堅決挫敗任何形式的外部勢力干涉和「臺獨」分裂圖謀,持續推進祖國統一進程。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21日指出,爲了維護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根據中國「反外國制裁法」,中方決定,將對長期參與美國對臺出售武器的美國軍工企業雷神技術公司(Raytheon Technologies)和洛克希德馬丁公司(Lockheed Martin)的行爲實施反制。

汪文斌指出,美國對臺軍售嚴重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尤其是「817公報」的規定,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嚴重損害中美關係和臺海和平穩定,中方對此堅決反對,予以強烈譴責,要求美國政府停止售臺武器和美臺軍事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