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屏攝,更反對公衆人物帶頭屏攝

薛之謙幫《飛馳人生2》宣傳,卻在微博中發了屏攝照片,引發了巨大爭議。

不管將其行爲稱之爲“屏攝”還是“盜攝”,這件事到現在還能吵起來,我都挺意外的。

這件事發生之前,我以爲,影院不能屏攝,已成共識,是大家約定俗成的規則,和“公衆場合不能吸菸”以及“走在路上不能隨地大小便”沒什麼不同。

但事實是,有很多人並不覺得屏攝有任何問題,甚至認爲自己買了電影票拍兩張照片無可厚非。

這“很多人”裡,包括薛之謙。糟糕的是,薛之謙如果是我二大爺,他屏攝頂多會被小輩批評,但他不是普通人,而是一個公衆人物,是一個粉絲衆多的當紅歌手,他幹什麼,粉絲們就支持什麼,起點好的帶頭作用當然是好,但屏攝這種事,他起了帶頭作用,就貽害無窮了。

畢竟,人多力量大,人多就會佔據話語權。薛之謙仗着粉絲衆多,也不吝於搶佔話語權,先是犯錯,再是拒不認錯,一來二去,就把錯誤搞成了爭議,對約定俗成的規則進行了大破壞。

薛之謙和粉絲揪着的點,是他沒有違法犯罪,我不懂法,不確定這件事是否違法,但面對許多薛之謙支持者所說的“你們怎麼不報警把他抓起來”時,還是會無語凝噎。

如果面對任何事都把違法犯罪當成底線,那這個人的道德素質是不是有點太低了呢?

當然,我說的再多,也會有人反駁,表示“我屏攝能影響什麼”,罵我爲了賺流量將小事誇大其詞,甚至會說我想蹭薛之謙的流量,簡直是有意危害世界和平了。

其實,說這些話的未必是薛之謙的粉絲,畢竟很多人都屏攝過,也可能被批評過,本來心裡就覺得委屈,看到有薛之謙這樣的名人出頭,自然就會響應起來,加入其中。說白了,誰都希望自己的行爲是對的,是被更多人支持的,哪怕明知道自己可能是錯的。

坦白講,我對薛之謙是屏攝了還是隨便大小便了完全不感興趣,但我對電影行業的發展很感興趣,吃這碗飯,該發聲的時候就得發聲。

如果薛之謙以一己之力將盜攝完全合法化合規化,讓影院之中人人都開始拍照,那事情會變得有多糟糕,完全不敢想象。

當然,薛之謙的一己之力還沒這麼大,我的發聲也並不重要,但既然“共識”變成了“爭議”,該站隊的時候,就不能默不作聲舉起白旗。

先簡單說說,什麼是“屏攝”?

顧名思義,“屏攝”就是拍電影屏幕。

錄像、拍照,都算“屏攝”。

在電影院裡不能錄像,這是大多數人都知道的。

當然,仍有不法分子盜錄院線電影製作槍版牟利,這是違法犯罪行爲,此處不多提。這些人不看公衆號,監獄看守所裡也看不到公衆號。

更多的“屏攝”不是爲了牟利。

有的人錄了電影片段拍了電影裡的照片,發到抖音發到朋友圈,爲的是“打卡”,他是要昭告天下:

這個電影我看過了。

薛之謙發照片的意思也無非是告訴《飛馳人生2》的片方,他真的去看了,這忙幫到了,夠意思。

但是,要“打卡”,拍張票根就行,何必“屏攝”。

很多時候,這樣的行爲還帶有評論性質,“屏攝”的同時佐以稱讚或謾罵。

我有朋友常發這樣的“屏攝”照片,文案通常是“這部不錯”或“這部不行”,於朋友圈中指點江山。

他當然不會覺得“屏攝”有什麼問題。

肯定有且不只一個人會說:“我錄個小視頻拍張照片發個朋友圈,能影響啥?這不是多管閒事嗎?”

能影響啥?很多時候,你能影響的事情,和你的想法無關,和事情的結果相關。

第一是版權。

拍張照片和盜錄全片,看似差異極大,其實是五十步笑百步,都是侵犯了創作者權益的事情,拍120分鐘是侵犯,拍一分鐘也是侵犯。

這讓我想起很多分享盜版資源的人,不但自己看了,還要分享給別人看,並甚至認爲,自己願意看是“支持電影”,分享資源是“宣傳電影”。

抱歉,支持一部電影最好的方式就是去電影院買票,宣傳電影的目的是讓創作者得到讚揚和收益,而不是斷了人家的財路。

第二是可能涉及劇透。

很簡單,如果“屏攝”的是一部懸疑片,你拍了兇手出現的鏡頭,然後發在朋友圈裡,告訴大家這就是兇手,一旦流傳,那會影響多少人的觀影體驗?

如果你拍了一部電影中最精彩的片段,放在朋友圈裡,因此廣泛流傳,而影響了影片的神秘性,那對影片造成的損失,也不可估量。

第三點最重要,我稱之爲“規矩”,或者叫“規則”。

隨地大小便,也頂多讓過路的人覺得噁心,並不會產生多大的影響,同樣是規矩,怎麼換成“屏攝”,這麼多人就不明白了呢?

老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一點兒沒錯。

規矩擺在那裡,嚴禁“屏攝”,這是任何一個影院,任何一個影展,都會強調的事情。

但總有人不遵守。

拍一張照片發在朋友圈,可能影響真的不算太大,但它損壞了規矩,纔是真正關鍵的事情。

如果在影院裡拍照是不被禁止的,那影片被“盜錄”的風險無疑被增大。

你是薛之謙的粉絲,無心盜錄開心屏攝,你以爲你旁邊的人也是薛之謙的粉絲,但如果人家就是錄盜版的不法分子呢?

也可試想,整個影院裡的觀衆,人人拿出手機在拍照在錄像,觀影體驗又從何談起呢?

“屏攝”對於身邊觀衆的影響,和在影院裡吃有異味的食品、情侶間親暱、踢前排座椅這些事,本質上並沒有太大區別。

我們看一部電影,到底是爲了120分鐘的觀影體驗,還是爲了看完後用一分鐘的時間發一個朋友圈呢?

如果你的目的只是後者,又何必把錢花在看電影這件事上呢?

去吃點好的,愛怎麼拍怎麼拍。

守規矩,講道德,有素質,在我看來,是文明的底線。

什麼時候非得動用法律了,其實說明文明的底線已經被打破了。

沒有人能永遠保證自己會被道德約束,更沒有人能保證別人能像自己一樣被道德約束。

你可以說你“屏攝”完全是無心之舉,並沒有想要傷害創作者,更不會藉此牟利,但你不能保證,你身邊另一個拿起手機對準大銀幕的人,也同樣無心,同樣有着道德標兵般的自律。

所以,乾脆嚴禁“屏攝”,所以,必須杜絕“屏攝”。

我的態度也很堅決,反對屏攝,更反對公衆人物帶頭屏攝。

粉絲衆多的公衆人物可以不講道理,因爲他們說什麼都有人支持,那我們這些普通人就必須得講講道理,因爲在這個世界上,不講道理的事情已經太多了,電影行業裡的亂象也夠多了,我已經越來越搞不清楚什麼纔是對的,但什麼是錯的,大多數時候,還足夠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