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開放代理孕母!民團指侵害人權、剝削 週四將赴立院抗議
▲臺灣女人連線與多個婦女及人權團體召開記者會反對開放代理孕母。(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代理孕母受到外界關注,然而衛福部原先預告開放「代理孕母」修法規畫,昨日短短5小時急轉彎把爭議很大的代理孕母部分脫鉤處理。臺灣女人連線與多個婦女、人權團體今(3)日召開記者會反對代理孕母,直言代孕制度並無社會共識,且一旦合法化將惡化女性處境,傷害兒童權益,應停止審查與代孕制度相關的法案內容,相關團體也揚言本週四要到立法院正門口陳抗。
立法院將於本週四審查《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其中包含代理孕母合法化的版本;然而國健署昨下午突然發新聞稿表示,目前呈報規劃內容將研議先處理有共識部分,把爭議很大的代理孕母部分脫鉤處理,再次引發爭議。臺灣女人連線與多個婦女及人權團體今日召開記者會高喊,「代孕侵害人權!停止代孕立法!」
臺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黃淑英表示,代孕並非僅是「出借子宮」。她進一步說明,代孕涉及的不僅是子宮的使用,更包含代理孕母身體、生理及心理的全面付出,且代孕不僅代理「懷孕生子」,更代理「承載懷孕與生產的健康風險,甚至可能危及生命」;多年來一直有研究指出,代孕比非代孕具有更高的身心健康風險,包含併發症與死亡等風險。
代孕另也有工具化、商品化的問題,黃淑英說,「利他代孕」的本質是歧視與剝削,爲了避免商業型代孕將女性工具化及商業化的批判,「無償利他」的代孕隨之而生;「無償利他」就是要女性以做義工、志工的精神承擔懷孕生產的服務,僅接受「車馬費或餐費等成本的補償」。
然而,懷孕是每天24小時、每月30天、長達10個月無休的運作這種長期無法間斷的身心高強度的付出,伴隨着健康風險與不可預知的後果。黃淑英認爲,要求利他是無理且無情,更是一種懷孕歧視;對於代孕高度付出,給予成本的低度費用,亦是對代理孕母的嚴重剝削。
黃淑英舉例,過去曾有澳洲不孕夫妻到泰國做代孕服務,結果生出一個健康寶寶、一個唐氏症寶寶,最後夫妻只帶走健康孩子,將唐氏症孩子丟給代孕者,類似事件令人擔心會在臺灣重演,「即使有契約也無法保障,當發生不幸事情會有圓滿結果,代孕議題牽扯到非常多議題,這個制度可能付出的代價與衝擊,應該再次好好省思。」
婦女救援基金會社工督導曾俊偉表示,代理孕母不僅使用人工生殖技術,更是使用另一位女性的身體。代理孕母門檻高,降低風險,但也會造成稀缺,難保不會有心人士運用這樣的黑市利益,且即使用資格篩選確保代理孕母良好心理素質,仍無法避免女性受到人情壓力成爲代理孕母,或者經濟困境社會困境時進行代孕,看似自由選擇,但因爲不對等關係,被迫成爲生殖工具,呼籲停止代孕合法化。
臺灣反代孕行動小組發言人陳愷寧表示,週四立院衛環委員會審查人工生殖法且涉及代孕條文,這樣重大人權議題法案不可能坐視不管,他們堅決反對女性子宮商品化,要捍衛人權,相關團體週四上午開會審議法案同時,將號召羣衆到立院正門口陳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