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北京12人被終生禁駕
本報訊(記者王浩雄)爲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市民羣衆交通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昨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規,北京公安交管部門公佈12名因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人員名單。他們當中年齡最大的54歲,最小的29歲。
終生禁駕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對機動車駕駛人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這12人因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已分別被法院依法判決,交管部門依法對其終生禁駕。
據瞭解,終生禁駕後,被禁駕人員仍處於全國交管信息聯網動態監管之下,一旦發現被禁駕人員報考機動車駕駛證業務,系統會自動鎖定;若其被禁駕後仍駕駛機動車上路被查,還將面臨嚴厲的法律懲罰。
交管部門提醒,冬季天氣寒冷,氣候乾燥,冰雪路面增多,駕車上路一定要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檢查車況、文明行車、安全駕駛,不要讓一時的疏忽和錯誤選擇成爲終生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