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虛設 多少兒虐被掩埋

高雄市一名王姓居家保母,疑涉嫌虐待五個月大的男嬰致顱骨骨折,至今仍於小兒加護病房與死神搏鬥。臺北市也爆發一名全日託未滿一歲的幼童受虐致硬腦膜出血。三月愷愷遭虐死案震驚社會,尚未落幕又爆發多起虐嬰事件。雖然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刑法加重虐童刑責相關草案,但兒少相關法令往往如同虛設,還有多少被掩埋的兒虐案?

例如三月廿七日社家署召開監視器影像運用會議,擬強制針對託嬰中心修法,但居家保母兒虐防範問題卻完全未提及。據內政部今年初最新統計,零至三歲幼童已通報的成案數,託嬰中心受虐人數佔比約三成六,居家保母受虐人數佔比約七成六,長期以來,零至三歲家外兒虐案發生數量最多也最嚴重者爲居家保母,被放大鏡檢視的卻是託嬰中心。

託嬰中心早於一○九年就開始全面無死角裝設監視器,每三個月至半年、一至二次的無預警訪視稽查,也都會回放監視器確認是否有兒虐問題或超收問題,亦會檢視是否有存檔至卅天,一旦查訪有問題便立即懲處。託嬰中心是各類型零至二歲照顧場所中受政府最嚴苛管理的地方,都會發生兒虐案,遑論監管鬆散且、缺乏橫向連結而且隱蔽的居家保母托育場所,究竟多少受虐黑數存在?保護孩子應該全面,而非僅針對託嬰中心。

現行「監管雲」設置時常出現問題,導致托育現場成爲專責顧機器現場,因爲主管人員擔憂受罰。對於非此專業的托育現場人員來說,無疑是增加工作負擔,更瓜分了關心孩子受照顧狀況的時間。無窮盡的加諸行政工作,不止會增加情緒勞動,更會增加托育照顧風險。如何避免監視器畫面遺失?監視器母法規範應備份卅天,但實務現場最常見的,就是影像可能隨時會因不可控的外在因素,突然發生存檔功能損害,且相關維護及維修費用對於長期被抑制收費的託嬰中心來說,更是造成莫大成本壓力,因此,應由使用者付費或政府全額負擔,以減少機器發生無法存檔卅天的不可控問題。

與託嬰中相比,居家保母沒有具專業知能的旁人監督和分擔壓力,發生問題的比例也會比較高。近來民團倡議吹哨人機制應先落實於機構,以避免不適任人員四處流竄擔任居家保母。然現行機構人員吹哨過程未受保障,故有立法保護之必要。另應儘速建置「不適任人員通報管道」,以確實提升整體托育品質。

爲避免託嬰中心吹哨人機制受濫用,建議應設以下防火牆:一、放寬托育人員以外之合法核備人員的代位協助管理機制,以利可以在突發狀況下接觸孩子(現行規範採認固定照顧者,以致機構內主任、非照顧者,任何時候都不可以接觸孩子)。二、阻卻違規托育人員遭吹哨後,連動產生師生比不符問題,以利第一時間禁止行爲人接觸孩子(現行規範受制前述的第一點,致行爲人遭停職後,就會立刻讓中心陷入師生比不符狀態,於任何人都不可以入班協助的狀況下,就會被以「超收」開罰)。三、免罰行爲人以外的吹哨人及配合調查者,減少無辜人受累或被連帶處分。四、通報程序透明化,避免吃案及私人恩怨舉報。五、保護吹哨人工作權及執業權,並建置獎勵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