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墜樓案引過勞討論 律師提五大點改善

士林地院李姓法官墜樓,引發基層討論過勞問題。(圖本報資料照)

士林地院李姓法官墜樓,引發基層討論過勞問題。律師許文彬表示,自己從事司法實務第一線基層工作已滿52年(檢察官加律師經驗),自己也是司法官特種考第一屆第一名。看到昨天的新聞,法官團體有發聲明,想提出五大點意見供司法院參考,包括裁判書簡單化。

許文彬表示,現在談司法官員額增加已經緩不濟急,這個問題就是法官的工作負擔問題。馬上可以做的有五大點,第一,法庭審理程序應該要簡化,筆錄沒有必要記載爭執與不爭執事項的整理。光整理事先要花很多時間。

第二,法官沒有必要就卷內證據資料一一提示訊問當事人對證據能力的意見,這一點現在也是累斃了,要事先整理證據,把證據都挑出來,然後在法庭上問對證據有無意見。這個在法律上是完全沒必要的事情,因爲證據能力是法律規定的,法官可以依職權判斷什麼有證據能力。

第三,廢除由當事人間交互詰問的方式,要回歸由法官依職權訊問證人。現在是檢辯雙方你來我往交互詰問,這完全沒有必要,會浪費很多時間及人力。就回到刑事訴訟法規定,法官依職權訊問證人就好了,訊問之後檢辯雙方有意見再來補充。

第四,判決書製作格式要簡化,不必先記載兩造當事人說法,而是要直接針對關鍵爭點進行論述就可以。現在判決書寫得長篇大論,法官完全沒有必要這樣的寫法。

第五,國民法官法的制度要廢除,這次墜樓的法官是國民法官庭的法官,國民法官法是違憲且沒必要的。罪刑法定主義,罪刑是要法定的,路人甲怎麼當法官去判斷罪刑?要廢除國民法官法,以免程序繁冗,卻無助於判決品質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