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寶單親媽喝醉睜眼「摸到鳥」嚇醒 色鄰:我是你老公

(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市1名二寶單親媽,因2名小孩日漸長大,其承租的房子空間太小,打算換房,2020年7月,透過介紹轉租同棟2樓較大的房子,並在李姓原租戶的陪同下與房東簽約,李男爲慶祝二寶媽找到房子邀她去卡拉OK飲宴,二寶媽喝醉後,李男趁送她回家後脫去2人下半身褲子躺在一旁,二寶媽甦醒揮手碰到「鳥」驚醒,大喊你是誰,對方竟回答「我是你老公」,二寶媽報案,法院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李男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二寶媽因單獨照顧2名小孩,小孩日漸成長,居住空間不足,擬更換租屋地點,透過介紹同棟大樓2樓較大的房子因租約到期李男不再續租,7月18日在李男的陪同下與房東完成簽約。

因簽約過程中二寶媽透漏自己與2名小孩同住,但2名小孩去參加夏令營不在家,李男爲慶祝簽約完成,熱情邀約二寶媽至中山區某卡拉OK飲宴至清晨約2點,二寶媽醉到無法自行行走,被攙扶回家,當二寶媽醒來時,發現身邊有人,揮手竟碰到「鳥」才發現是一個大人,下半身赤裸,自己下半身沒有穿,當場怒斥李男才離開。

李男辯稱,他有送二寶媽上樓,她自己拿鑰匙打開住處門鎖,進入屋內就將鑰匙放在客廳桌上,而且我只上去兩三分鐘,回家已經兩點多,沒有發生甚麼事情,當時她的兒子都在。但二寶媽證稱,當我醒來時,發現我身邊有人,原本以爲是我的小孩,我用手觸摸的時候才發現是一個大人,而且沒有穿褲子,只有穿上衣,我趕快確認我自己的狀況,也是下半身沒有穿,只有穿上衣,我就問旁邊的人是誰,那個人就說「我是你老公」。

法官審酌,被告爲逞一己私慾,進入被害人住處利用她不知抗拒之際着手爲性交行爲而未遂,罔顧被害人性自主權,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嚴重破壞被害人對他人之信任,所爲自應予非難,被告始終否認犯行,且對事實經過反覆其詞,迄今尚未與被害人和解並獲得其諒解,依犯乘機性交未遂罪,處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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