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騎樓下扒光女友人當衆硬上 塞850元落跑辯:當補償金

惡男騎樓下扒光女友人當衆硬上,塞850元落跑辯:當補償金。(達志影像)

一名崔姓男子在在街頭和女性友人小美巧遇,就去買了酒類後在騎樓下聊天喝酒,突然間藉故表示之前兩人玩鬧,女方故意毆打他,於是恐嚇要拿棍子以牙還牙,除非女方要用身體償還,接着當衆在騎樓扯脫下她衣物後硬上,完事後還硬塞850元給小美稱要和解。小美事後提告,不但不想和解,還要求法官判重刑,法官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崔3年10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崔男在111年8月,行經臺中市區某路段騎樓處,見女友人小美經過該騎樓未對他打招呼,於是與另一名男友人「阿杰」叫住小美,由「阿杰」去買酒後,三人就在騎樓下喝酒聊天。

但崔男卻因爲先前有次玩鬧時,小美曾開玩笑打他,於是質問小美之前爲何打他,但小美表示只是在玩,崔男隨即持拖鞋毆打小美頭部及臉部,還恐嚇要拿棍子。小美因懼怕於是當場道歉,但崔男卻表示,除非要用身體償還,否則就要動手。

隨後崔男動手將小美褲子、內衣褪下,當場強行對小美性侵,小美因擔心遭毆打,雖不斷求饒,也不敢大聲求救,崔男完事後,丟了850元離開,現場另一名目擊者見狀立刻叫小美,小美因過於害怕,由最後友人帶其至派出所報案。

法官審理後,認定崔男藉詞質問女方先前曾動手毆打欲強行性侵,雖女方表示道歉,無意與其爲性交行爲,竟要脅女方性交得逞,侵害女方之性自主權,並造成女方精神及身體受創,但崔男曾表示交付新臺幣850元給女方以求補償,但女方到庭表示請求從重量刑,850元是崔男硬塞,雖然有拿,但並沒有要與被告和解,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崔3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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