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上路 財金3部會7月新制一次看

▲財政部、央行7月新制與不動產有關。圖爲看屋示意照。(圖/記者張雅雲攝)

記者陳瑩欣/臺北報導

財金3大部會在今年7月端出多項攸關民生重大新政策,以財政部「囤房稅2.0」討論度最高,另央行爲了抑制房市而推出的「調升存款準備率」也將同步上路。另外,金管會電動車保險、分紅保單規範、失能險與旅平險5大保險新制於7月執行,不過原定 7 月推出的實支實付醫療險新商品,金管會決議給予產壽險業者多一點緩衝期,延至 10 月施行,民衆投保前可多留意。

財政部:囤房稅2.0

囤房稅2.0新制將於113年7月1日起施行,不動產持有人由過去的縣市歸戶改爲「全國歸戶」,稅率區間由舊版的1.5%~3.6%拉高爲2%至4.8%,不過單一自住房屋稅率由1.2%降至1%,自住房屋增訂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爲必要條件。

爲鼓勵多屋族將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將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出租,並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的房屋,法定稅率調整爲1.5~2.4%。未辦竣戶籍登記的房屋,無法適用自住用優惠稅率,將改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依財政部公告基準,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按所有人全國持有戶數採差別稅率課徵,最低3.2%,最高可到4.8%,與自住用稅率最大將相差4倍之多。

▲存準率變動,可點圖放大。(圖/翻攝央行公告)

央行:調升存款準備率

爲了穩定房市,央行6月中旬先啓動新版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調降自然人特定地區第2戶購屋貸款最高成數至6成,7月1日起調升存款準備率一碼,以強化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成效,進一步減緩信用資源流向不動產市場。

金管會:4大保險制度調整

.分紅保單遏止分紅保單炒作亂象,新制將從 7 月 1 日上路,包括商品設計、資訊揭露、銷售行爲、審查、究責等五大面向規範加嚴,其中,保單紅利計算公式應淺顯易懂,分紅保單業務應設置區隔帳戶分開管理,禁止招攬人員以保單報酬率與公司股息率、同業保單、銀行存款或其他金融商品報酬率比較,董事會對分紅保單業務負最終責任。

強化分紅保險商品之審查機制,若分紅壽險商品主約包含傷害險、醫療險等,應採覈准方式送審,附約則備審即可。

.失能險停售

金管會於 2023 年底提出「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 87-2 條新規定,保險公司設計失能扶助保險商品,不得引用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之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將於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

.旅平險保費降

金管會調降意外死亡及失能給付標準費率表中各費率之 10%,並適用自 7 月 1 日起生效之保單,只要有銷售旅平險的產、壽險業者,皆須遵守新規定,屆時民衆支付保費金額就會跟着調降。以國外旅遊5日、身故保額新臺幣1000萬元的旅平險爲例,保費可由779元降至719元,省60元。

.電動車專屬保險

金管會覈定產險公會提出的電動車專屬保險參考條款及附加條款,自 7 月 1 日實施。金管會表示,專屬條款承保電動車因意外事故所致之車輛損失,若遇到二種情形,承保範圍將會予以排除,第一種爲單純電池自燃或爆炸導致之車體損失,由於此屬產品責任範疇,另提供「車體險電池自燃附加條款」供車主加保。

第二種爲電動車因充電所致車體毀損滅失與賠償責任,建議車主可選擇加保「車體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及「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讓保障更完整。

.實支實付保險落實損害賠償原則

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商品迴歸損害填補原則,兼顧保險公司健全經營及民衆投保權益。明定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保險商品其保險金之理賠應以損害填補爲原則,並應於保單條款約定損失分攤機制,以使被保險人於同一保險事故中所獲得之理賠金額不超過實際負擔之醫療費用。

金管會指出,由於新商品產壽險業者多一點緩衝期,延至 10 月施行,民衆投保前可多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