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徒找地點自殺反變想殺人 痛砸屋主殺人未遂

另外,林男欲離開劉宅時,還逕自騎走被害人腳踏車,後發現車故障而棄置路邊。另被依竊盜罪判2月徒刑,折算罰金6萬元。

林瑞銘沉迷「水果盤」電子遊戲機,又欠地下錢莊債務,去年9月10日下午,他外出用餐後身上僅有400元,因而萌生找空屋自殺念頭。

當天下午3時許,他在彰化縣某賣場買42元木炭,又花220元買高粱酒、保力達及啤酒,騎機車行經南投水裡、臺中霧峰區、烏日區、大肚區;他一路遊蕩,直到11日清晨5時機車停在大肚區臺灣水泥廠旁,看到一處三合院,想到如果屋內有人,要先殺死對方,再使用該房屋自殺

林男撿了塊石頭進入該三合院,約10分鐘後,劉姓屋主起牀查看,林男一看見對方,就拿石頭朝對方頭部猛砸10幾下,接着拿起劉男使用的鋼杯要燒炭但點不着,因而放棄自殺念頭,在三合院偷了部自行車,騎不到30公尺就壞掉。

林男又起殺人念頭,但持石頭四處晃盪仍找不到合適人選,起徒步走到某廟宇,竟又撿石頭握住,準備伺機再度砸人,林嫌心思混亂,走進大肚分駐所自首,警方纔據報到劉宅,將已經重傷倒地的被害人送醫,幸而挽回一命。

臺中地院審結,合議庭認爲林男僅因心情不佳,而隨機挑選下手對象,以石頭重擊被害人,手段兇殘,且犯後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殺人未遂罪判5年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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