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臺大生寒假出國進修「可當畢業學分」 校方:採計無上限
▲臺大修改學則,未來寒假出國進修學分可採計爲畢業學分。(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臺北報導
臺大推動一學期16周後,寒假長度超過2個月,學生也能利用這段時間到國外進修,因此校方日前修改學則,新增寒假出國進修學分可採計爲畢業學分,創大學先例。臺大指出,學則修訂案已報教育部通過,學士班學生在寒暑假出國進修,可採計學分上限無規定,研究生以二分之一爲限,但都須在開學前完成課程。
過往不少大學生利用暑假出國進修,校方大都會採認爲畢業學分。而臺大系統在推動一學期16周學制後,每年聖誕節前就放寒假,寒假時間拉長爲超過2個月,導致學生利用寒假出國進修增多,臺大也在上學期教務會議上通過臺大學則修正草案,臺大學生在寒假期間出國修課可採計爲畢業學分,也創下各大學先例,學則修訂案也報教育部通過。
臺大指出,過往因爲暑假時間較長,學生出國進修學分會被採認,但隨着一學期16周學制實施後,寒假時間拉長,加上部分學生會利用寒假出國進修,面對這些學分,過往都以專案方式辦理,爲了讓學生都能獲得公平對待,所以修改學則,在寒假或暑假出國進修的學分都採認。
臺大進一步說明,學士班學生在寒暑假出國進修,校方並未規定可採計學分上限,但申請採計科目,必須在學生經覈准出國或在自行出國前,經就讀學系覈准。研究生經覈准抵免及採認課程學分數,合計最多以就讀學系規定畢業應修學分數二分之一爲限,但專案籤經教務長覈准者不在此限。
不過,臺大強調,不管是學士班或研究生,出國進修的學分,所有課程都必須在開學前完成,不得和臺大學期重疊。
教育部也證實,臺大在112 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學則文字修正,教育部也予以備查。而根據大學法規定,學分抵免及修讀雙聯學位屬於大學自主權責,由學校依校內教務章則辦理,教育部尊重學校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