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案外案…桃園警涉洩露個資供黑道暴力討債 法院判決出爐

臺南白姓男子涉以仲介代辦貸款爲名,招收未成年人等成員成立「白家幫」,從事暴力討債,檢方日前另案偵辦他涉運輸毒品,還原手機後發現桃園市警局中壢分局李姓警員假借職務之便,涉泄漏個資給白暴力討債,共計37筆,臺南地院判李應執行2年,緩刑5年,向國庫支付10萬元。

檢調調查,李姓警員2016年9月底起迄今擔任桃園市警局中壢分局派出所警員,因個人財務狀況不佳,透過不知情友人介紹,認識白姓男子。兩人約定,若李介紹貸款需求客戶,提供佣金外,白與王姓男子等人有債務糾紛,也請求李協助,李利用公務電腦或警用行動電腦,查詢其個資後,再分別以Telegram泄漏給白討債。

案經臺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白涉嫌運輸毒品案,經扣押白手機資料並還原後得知上情,臺南市調查處等單位循線查獲。

王姓男子證稱,名下機車2019年8月間與他人發生碰撞,未料,車禍後沒多久,白隨即糾衆前往其住處索討修繕費。他與白不認識,且未同意或授權員警可告知其住處,然而,白卻找上門來討債,納悶不已。案發後,他才恍然大悟,原來是不肖員警搞的鬼。

李姓警員坦承,受白所託,使用公務系統查詢他人個資及車籍等資料後,再轉告白。他也坦承爲了查詢相關人員資料,任意填寫不實查詢用途。據統計,李泄漏個資達37筆。

檢方認爲,李各以一行爲同時觸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等罪,建請法官從一重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共37罪)處斷。

另白37次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等犯行,犯意各別、行爲互異,也建請法官分論並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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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偵查毒品運輸案,意外追出桃園市警局中壢分局李姓警員假借職務之便,涉泄漏個資給白暴力討債,至少37筆,臺南地院判他應執行2年,緩刑5年,向國庫支付10萬元。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