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林道遠遭棄養「姑姑→媽媽」曝生母懺悔:沒相認必要
藝人林道遠從小遭棄養,由爺奶、姑姑、叔叔扶養長大,姑姑甚至爲照顧他終身未嫁。直到4年前,林道遠與姑姑到法院辦理扶養手續,兩人正式成爲「母子」。
▲林道遠分享與姑姑成「母子」。(圖/和展影視提供)
林道遠日前上高點綜合臺《震震有詞》分享,「媽媽生下我後就離家,沒有抱過我,我對媽媽沒有印象,更不知道媽媽在我生命中扮演什麼角色。」林道遠說父親交友不慎不斷欠債,當年還讓爺爺賠掉一間中山北路的房子,但父親不知悔改還欠下7、8百萬的債務,債主常常找上門在門口噴漆討債,林道遠說:「鄰居路過看到的眼神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
林道遠18歲那年參加《星光大道》後有能力想要保護爺爺奶奶,面對上門要錢的父親,林道遠說:「我是跪在地上趕走自己的親生父親,請他不要再來打擾爺奶的生活。」之後父親成爲遊民經常睡在龍山寺,他說:「我當時能力也有限,只能偶爾去找爸爸,給他1、2千元讓他去旅社洗澡、休息。」
幾年前林道遠父親肝硬化,當他接到醫院通知趕到見父親最後一面,剛好父親心跳停止了,感覺父親就是在等他見最後一面。林道遠說:「其實父親走了有如釋重負的感覺,再也不用擔心半夜接到父親要錢的催促電話。」而他也與姑姑辦理拋棄繼承,算是完全鬆了一口氣。
林道遠雖然被父母親棄養,但他在爺奶、姑姑與叔叔充滿愛的環境下長大,他說:「可能是爺奶他們給我的愛,讓我沒有想過要恨我父母親。」只是生母曾經在林道遠的無名小站上留言解釋當年爲何離開他們並表示懺悔。林道遠也直接回復:「我們有血緣關係不可否認,但我現在生活很好,其實也沒有相認的必要性。」
自小扶養林道遠長大的姑姑因此終身未嫁,爲了感謝姑姑的扶養之恩,林道遠2016年到法院辦理扶養姑姑的手續,從此他的身分證上母親欄填上的是姑姑的名字,他與姑姑的關係正式成爲「母子」。林道遠說:「從我2015年結婚後,姑姑變成媽媽、有愛我的太太、岳父岳母、一雙兒女,我覺得我的人生圓滿了!」